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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ugh-guy - 很角色週報43期 | 2013-05-07 06:56:21|

8.9版 先吸金再放款  洗錢

         二信倒閉疑陰謀

 

       高雄二信去年9月被大眾商業銀行合併後,雖然對外公開為大眾商業銀行「概括讓與及承受」取得高雄二信之營業及資產負債,但是實際上卻是高雄二信變相惡性倒閉的最後手段。更有社員表示,高雄二信會走向倒閉根本是高層經營者早已寫好的「劇本」,尤其從民國96年財務出現缺口後,短短兩年時間內,高層不但無心挽救,反而以吸收新社員、賣資產等消極吃老本的方法彌補缺口,最後甚至在尚未告知社員前,就與大眾商業銀行訂立合併契約,根本沒有顧及9萬名社員與2百多名員工的生計及權益,尤其合併至今已過6個多月,且經過2月2日遊行抗爭後只有部分社員領取到60%的股金,而其他社員到現在卻連一毛錢股金都沒拿到手,這不是惡意欺瞞是什麼?

員工被迫繳股金保飯碗

    高雄二信內部員工透露,大約在民國90年之後新進的員工,必需先入股100萬元,92年進入的員工更須入150萬元股金才能獲得工作資格。此外,高雄二信於民國88年還曾經規定舊員工要繳交25萬至40萬元不等的股金,如果未繳錢者必須以借支方式,從每個月的薪水當中扣除,有員工表示,當時連續五年被扣薪水來繳交股金,迫於保住飯碗也只能任由公司宰割,現在回想起來,才發現這根本就是高雄二信對員工的變相吸金,現在大眾商業銀行合併後,  多少員工的股金就這樣一併被吃掉。
    高雄二信92年曾祭出多樣吸金方案,先是請身材火辣模特兒跳鋼管大打廣告,93年又請來體重破百的胖妹撈錢擔任消費金融產品代言人,沒想到七個月內締造3.8億元業績。這些歷史畫面在媒體上都有據可考。

吸金手法 疑似詐騙案


  
首度出現資金缺口為民國96年,該年淨值僅剩51%,遠低於銀行法第64條虧損資本三分之一的限制。根據法律規定,此時除了要申報中央主管機關外,經營者應於其資金補足,但是高雄二信經營者卻在淨值持續不足的狀況下,祭出「入股15萬元,送高爾夫球券」的入社活動,還對員工聲稱以此作為未來升遷的考績依據,熟知內情的社員都知道,當年以100元的價格只能買到67元的股權,換句話說,如果參與「入股15萬,送高爾夫球券」加入高雄二信,等於只換到10萬5百元的股金。劉姓社員回憶,當初高雄二信根本沒有說明清楚,很多人都是被「詐騙」加入;更誇張的是,民國96年申請退社的話,還要依該年淨值換算,入股15萬元只可拿回7萬6500元,等於賠了一半的錢給高雄二信,這種做法可惡至極。

鎖定卡奴放款居心叵測

   民國96年2月高雄二信又趁勝追擊,推出「尊榮專案─挑戰標會武林盟主」活動,當時的理事主席邱志敏曾經表示,推出這項方案希望能協助民眾解決缺錢窘境,且年利率只有8%左右,比標會的平均年利率約24%低很多,藉此解決卡奴周轉資金問題。只是讓社員不解的是,高雄二信當年資金問題已經漸漸浮出檯面,但卻又辦此活動招募卡奴,這樣一來豈不造成更多呆帳,對財務補充根本沒有實質幫助。因此,引發更多社員合理懷疑,這是不是二信藉「放款之名」行「洗錢之實」,因為對象鎖定的是卡奴,如果二信找來一批人頭來借款,再以呆帳方式處理,這些流出去的金額不是洗錢是什麼?

按照劇本 走向倒閉

    民國96年期間,高雄二信曾為了聘任專業經理人而召開社員代表大會,會議中特別提議如要聘用專業經理人,需有號召募集資金達40%能力才可以獲得資格,當初此提案也經由社員代表大會決議通過。只是萬萬沒想到,最後高雄二信理事竟然違反社員代表大會決議,連署聘任江正權為總經理,但江正權先前擔任高雄二信業務副總經理時在未屆退休年齡即提請退休,這顯示他對高雄二信已無信心,加上明顯無募集資金達40%之能力,為何理事會故意違反當初社員代表大會之決議,仍然要聘任已退休的江正權為專案總經理,此舉引起社員極度不滿,事實證明, 96年底結算財務報表,淨值只剩51%,江正權根本無力回天。
    民國97年高雄二信為了要籌募資金,短短一年內賣掉3大資產,先是走向變賣總社大樓,由福懋建設公司以3.78億得標。只是在售出總社大樓後,高雄二信又向福懋建設回租,光是回租一年租金就高達1千6百多萬元,而且一次租期又是3年,令人不解的是高雄二信還有明誠大樓公司所在,在資金缺乏的情況下,為何不節流費用搬回明誠大樓,反而要浪費3年4千8百多萬的資金?接下來,高雄二信變賣華南路空地得價2億5千4百萬元,最後又變賣充滿爭議性的「呆帳」得價7千萬元,結算3大資產共賣出7.02億元,自救會長呂敏芳質疑,社方賣出這麼大筆資金後,為何97年底結帳股金價值剩66.13%,依舊不足資本三分之一?吳姓社員更直指,高雄二信變賣資產根本是無心經營「放給它爛」。

合併簽約 先斬後奏

    高雄二信於去年4月30日在尚未向社員代表大會報告前提下,即與大眾商業銀行簽訂合併合約,誇張的是,4月30日簽訂合約後,6月才交由大會決議通過,這種先斬後奏做法根本令9萬多名社員措手不及,這等於是強迫社員同意合併;劉姓社員表示,先決定後表決,根本就是要社員們照著高雄二信寫好的「劇本」走。社員私下表示,高雄二信在與大眾商業銀行簽訂合約中,其中一條即寫到「於概括讓與承受基準日後,應依法令盡速將應退還之股金發還給社員。」只是萬萬沒想到,在社員代表大會的提案中,卻說股金需在清算後才能退還,高雄二信這樣前後矛盾的做法,加上不公開透明財務報表,許多社員質疑高雄二信「惡性倒閉」是有一雙無形的黑手在幕後操控。

主管機關應調查真相

    高雄市財政局第二科第二股股長表示,中央金管會已經插手介入高雄二信股金發還相關事宜,目前確定2月11日將會發還股金。對此,自救會長呂敏芳表示,2月11日所發還的股金只有6成,至少還有14億的呆帳還不出來,大眾商業銀行合併高雄二信過程草率,高雄二信許多資產都沒有詳細列入,社員股金發還問題仍然沒有解決。據了解,發還作業過程分成兩階段,假如握有高雄二信戶頭的將會於2月11日先行發還六成股金,至於沒有戶頭的社員,則必須先拿存摺登記,等到3月15日才能退還股金。對此,仍然有許多社員感到氣憤,懷疑高雄二信到時還不出剩下的4成股金。
    原高雄二信理事主席劉振芳私底下對社員表示,根據銀行法69條規定,應於清算完畢後才能發還股金,現在提早至2月11日優先發還,對社員是個「恩惠」。聽到劉振芳說出這樣一句如此不負責任的話,簡直把社員氣炸了。高雄二信一步一步地走向倒閉之路,這部被質疑早已設定好的倒閉劇本,看在許多社員眼裡並不意外,主管機關如果讓高雄二信倒閉事件還錢了事,而不查明「吸金」及「放貸」內幕和過程,恐難杜悠悠眾口。

●社會特搜記者:吳庭旭

二信暴斃  死因不該查嗎

 

   「有限責任高雄第二信用合作社」(高雄二信)自去年9月被大眾銀行合併已超過半年 ,但是原高雄二信高達8億1千萬的股金至今仍然未全數發還,263名員工及近9萬名受害社員不滿高雄二信在「惡性」倒閉後,內部又進行黑箱清算作業,在求助無門下,高雄二信自救會長呂敏芳於2月2日當天帶領2百多位社員前往高雄市議會陳情抗議,社員敲打鍋碗,高舉「市長在笑、我們在哭」、「請王清峰調查此案」及「還我們公道」等標語,要求政府正視問題。當天並由議長莊啟旺率領市議員黃柏霖、藍健菖出面受理陳情,高雄二信清算人劉振芳也出面允諾最遲將在3月15日前發放社員股金。但是社員不解的是,早在幾年前高雄二信就已傳出財務危機,金管會及相關主管機關不僅放任不管,高雄二信更是大張旗鼓地在媒體、車廂等處大打鋼管女煽情吸金廣告並吸收社員,金管會竟充耳不聞,坐視高雄二信明目張膽「吸金」。社員要求政府應以RTC(金融重建基金)予以補足,以彌補政府疏失責任。

中央未出手 錯失良機

   高雄二信會倒閉其實是有跡可尋,首先在民國95年度高雄二信結算財務報表中,淨值僅剩67.13%,虧損近三分之一,已曝露出資金缺口,加上高雄二信資本適足率95年為4.09%、96年為3.09%、97年為4.69%,均低於法定的8%。到了民國96年底高雄二信結算財務報表,淨值僅剩下51%,遠低於銀行法(第64條)虧損逾資本三分之一的限制。按照信用合作社法(第37條)準用銀行法第64條規定:「銀行虧損逾資本三分之一者,其董事或監察人應即申報中央主管機關。中央主管機關對具有前項情形之銀行,應於3個月內,限期命其補足資金;逾期未經補足資本者,應派員接管或勒令停業。」但是高雄二信始終未補足資金,這時金管會應該立即依法派員接管或勒令停業,但此時金管會卻未依法辦理,放任高雄二信理事會繼續經營、自生自滅。民國96年12月10日才由高雄市政府財政局函示行政院金管會以中央存款保險公司進駐輔導各項財務、業務,盼保住高雄二信,可惜金管會早就錯失良機,插手為時已晚。

一人清算如黑箱作業


    民國98年4月30日高雄二信理事會在尚未向社員代表大會報告真實情形下,即與大眾商業銀行簽訂「概括讓與及承受合約」,由大眾商業銀行支付4億8千多萬元來取得高雄二信營業與資產負債,誇張的是,大眾商業銀行卻保留部份資產及部份負債由高雄二信自行處理,這些都不在概括讓與承受之範圍內,因此大眾商業銀行所支付的價錢尚不能全額作為社員退股金,還必須要經過高雄二信內部自己的清算程序。最讓社員感到不滿的,就是複雜的清算程序,照理來說,為了避免在清算過程中遭到人為黑箱操作,應該派任數位清算人及由主管機關派任清算監督人來進行此項工作,但是高雄二信理事會竟然只推選由理事會主席劉振芳一人為清算人,金管會對此不法程序卻毫無反應,除了沒有立即要求改正外,也未派任清算監督人,放任高雄二信理事會主席劉振芳一人作業,等於讓他有黑箱作業的空間。

社員質疑 動手腳自肥

    高雄二信開始清算後,一人清算引起諸多疑點,從「資產負債表」中97年12月31日社員權益淨額仍有5億3千多萬,但是僅僅8個月的時間,到了98年8月31日,社員權益淨額卻只剩下6千5百多萬,變動率達88%。此外,從「高雄二信清算期間可能發生之請求利益及負擔責任事項彙總表」列項當中,竟然在清算必要費用內列入清算人報酬每年為72萬,以及清算人辦公費用每年42萬。這些不透明清算過程都讓社員高度質疑高雄二信內部是否有隱藏實情及自肥行為。

金管會未強制接管

    高雄二信自救會長呂敏芳表示,高雄二信原訂98年12月15日就要發放股金,但是到現在絕大部份社員連一毛錢都沒拿到。全體社員一致要求社員股金應100%返回,若高雄二信清算程序後所剩餘資金不足發還股金部份的話,政府就應該以RTC補足,絕對不得損害社員權益。高雄二信倒閉影響9萬多名社員,更有許多人將畢生心血投注於此,最後換來的卻是一場空,對此,高雄二信原經營階層除應該負最大責任外,金管會及相關主管機關其實早可以介入,強制接管,但最後卻放任不管,如要追究責任,政府也難辭其咎。●社會特搜記者:吳庭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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