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版 鴨子船採購驗收黑黑黑
議員搓破市府謊言 促追究刑事責任
全國首創高雄市鴨子船,在諸多爭議聲中,終於取得合法執照並於5月8日正式營運,但從鴨子船採購、逾期交船、減價驗收等等問題,仍然疑雲重重。高雄市議員曾俊傑表示,市政府努力發展觀光是一件好事,但是過程應該力求乾乾淨淨,不能因為某種原因而「適履削足」,引發超底價決標、涉及違法驗收等等令人質疑的事故,從鴨子船的採購到正式營運的過程,姑且不論是否涉及弊案,但至少已經顯現出市府的能力不足。
十萬火急聲稱為世運而買
鴨子船的採購於97年底以5500萬元超底價決標,市府的理由是鴨子船要趕在98年7月2009年世運會前亮相,因此依照政府採購法第53條第2項「機關確有緊急情事需決標時」辦理。曾俊傑表示,先不論該事由是否符合「緊急情事」範疇,第一艘鴨子船於世運會結束後近1個月才運抵高雄港,已經證實市府所謂的「緊急情事」是天大的謊言,相關人員應該受刑事、行政責任追究。
尤其,世運會是於98年7月16日至26日舉行,而市府與廠商的合約最後交船期限卻是98年8月21日,已經在世運會舉行時之後,市府所謂的「緊急情事」明顯已經完全不符合。
廠商延誤交船為何不罰
曾俊傑說,市府以5500萬元超底價決標採購兩艘鴨子船,履約期限為98年8月21日得標廠商必需完成水陸觀光船兩輛交貨,亦即在98年8月21日前兩艘鴨子船必須交貨,否則依契約規定可以罰款總價的20%,依採購價5500萬元計算,可以罰款1100萬元。得標廠商於98年10月23日才將1艘鴨子船運抵高雄港,另1艘鴨子船何時交船?至今仍遙遙無期;依據合約,市府早就應該罰款1100萬元,但是到了99年3月25日在左營蓮池潭試營運的鴨子船發生失去動力事件,造成28名乘客生命遭受危難,市府才公佈對廠商罰款1100萬元。市府是在廠商逾期交船後就立即予以違約罰款?還是在鴨子船試營運發生意外事故後,為了轉移焦點,才對廠商處以違約罰款?這些都是讓人質疑的問題。
未附證明莫非違法驗收
曾俊傑也質疑,根據公車處採購鴨子船所訂定規格,鴨子船引擎型式必須符合4期環保排放標準,而且,96年起政府就明定國內新造大客車4級環保檢測標準,公車處去年才陸續採購大量新公車,應該知道其規定,但是廠商交船時未檢附4期環保標準證明,卻能通過驗收,等到申請大客車牌照時,才發現沒有4期環保證明,必須拆除引擎檢驗,其中有違法驗收的嫌疑。
其次,公車處採購200多輛新公車,出現減價驗收情事,採購鴨子船,也同樣發生減價驗收。曾俊傑指出,依照採購鴨子船規格,必須要有30個乘客坐位,但是廠商所提供的鴨子船,卻只有28個座位,據他所知,是因為鴨子船長、寬度都不符合採購規格,才導致擺放乘客坐位的空間不夠,造成只能擺放28個座椅,但是公車處已減價驗收方式過關。其他包括軸距、變速箱、LED路線顯示板等也都不符規格,為何都能通過驗收?曾俊傑表示,採購貨品不符規格,首應要求廠商改提供符合規格貨品,乃至可以違約處罰退貨並沒收履約保證金,以求貨物品質,但是公車處卻以種種對廠商有利的方式減價驗收,不得不讓人懷疑其中的問題。
委外經營未聘受訓駕駛
曾俊傑指出,鴨子船打造期間,市府就遴選擁有職業大客車及動力小船執照的兩位公車處駕駛前往美國接受166小時的嚴格訓練,作為鴨子船的種子駕駛,鴨子船試營運或初期營運期間,理應提供最佳服務,由種子駕駛試行營運,但公車處卻捨正式赴美受訓的駕駛不用,在人力充沛的情況下委外營運,除了顯示浪費公帑派員赴美受訓之不必要外,也彰顯圖利特定廠商的企圖,更造成3月25日為人為操作因素,使鴨子船於蓮池潭失去動力,28名乘客生命遭危險,人命在市府的眼中難道那麼不值錢!
府會特搜記者:李元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