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版 工安宣導 中油列首要
朱少華列12大注意事項再教育 楊敬熙呼籲落實執行
中油公司第三梯次的工安列車宣導活動,於5月26日在安環處的宏楠訓練教室舉行,這次宣導活動是由總經理朱少華、副總經理楊敬熙、工安處處長王明民等擔任主講師,中油公司南部各單位非常重視此次講習,均派員參加。高雄廠部分,陳廠長率兩位副廠長參加外,各組經理、工場場長等部門主管或安環人員也全員列席,接受公司的再教育。今年國營事業已發生六件重大工安事故,究其原因應該都可避免。總經理朱少華要求所有員工殷以為鑑,並列出12大重點工安注意事項,要求全體同仁如實執行。
1.現場應隨時保持有人;以某廠高空作業車事故為例,發生事故的時間在中午11時左右的危險時段,所以除了平時現場應有主管外,在危險時段期主管也應到現場巡視。
2.現場主管要在工作現場;現場主管應將簽公文、開會等視為次要工作,到現場巡視才是主要工作。
3.工作許可證的簽發應落實:對於某廠發生的硫化氫中毒事故,簽發工作許可證給承攬商時,應提供安全的工作環境。並要求各工場應將操作設備的吹驅程序寫於大修手冊,並教導所屬同仁嚴格執行。
工安工作不可冒險
4.各級主管應負起工安責任;主管人員應督導所屬及承攬商確實做好工安工作,發生工安事故時的檢討報告,不可僅檢討承攬商的缺失,對於本身的缺失也應確實檢討。
5.工安不可冒險;某國營事業承攬商作土木工程時,一名工人拖拉破碎機電線時,電線破皮導致工人被電死。又,某國營事業承攬商女工在擦二樓玻璃窗時不慎墜樓死亡。一輛吊車作業時碰觸高壓電線導致指揮人員死亡。這些案例再再顯示工安工作的重要性,唯有確實做好安全措施,才可進行作業,也才能免於工安意外發生。
6.工安危險人物:不熟悉作業的人員、發生過重大事故的人員以及健康或體力狀況不佳的人員都屬於工安的危險人物,應加強勤前工安教育,灌輸工安觀念,或適當調配工作。
7.有效性:工安工作應注重其有效性,工安列車宣導,希望來聽講的主管應將所聽到的內容向其所屬同仁再重新宣導一遍,讓基層深入了解。對承攬商的危害告知應淺顯易懂,若承攬商違反工安規定者應重罰。
工作應集中注意如履薄冰
8.工安紀律:以工場大修為例,大修時有許多承攬商共同作業,如高處動火工作可能影響下方油漆作業安全,工場到處擺放工具、材料等5S問題等都需要主管負起責任做好工作協調,並安排腳踏車、材料、垃圾等擺放位置,車輛動線等,以維持工安紀律。
9.工安態度:態度決定工安的成敗,工安工作應抱持戒慎恐懼、如履薄冰的態度,集中注意於可能發生事故的地方。
10.他山之石,引以為鑑:以某廠在11:40現場攬商作業發生事故為例,當時現場無轄區或監造人員在場,故總經理強調現場應隨時保持有人警戒,承攬商有違規行為時才能即時予以糾正。
11工安工作應愈趨嚴格:各單位對於工安的管理應趨向嚴格、有效的方向努力,對工安的鬆懈是不負責任的表現。
12.訊息傳播:重要的工安訊息,不應只公告給少數員工知道,應採用小班教學方式,讓所有員工全面了解。
養成習慣塑造工安文化
中油近來發生的幾件重大工安事故,副總經理楊敬熙特別提出檢討,並提出四大要點要求所有員工注意,
1.對工安標示要有感覺;各單位樓梯間都有標示「上下樓梯、善用扶手」,各主管應經常提醒同仁,對於工安標示應有感覺,養成良好習慣。使口號變成習慣,塑造出良好的工安文化。
2.落實工安查核;發生重大工安事故時,外界都會認為是事業主未能落實查核,中美和引進四級工安查核,對於落實工安分級查核的理念就是查核、查核、再查核。
3.任何事故都要呈報;事故不分大小,即使是虛驚事故,均要通報。
4.工安事故都是人為因素;近來發生的一些重大工安事故都可歸因於人為的因素;中油常發生工安事故可分為:漏油、漏氣、吊車、車輛機械(如挖土機)、搭架等五大類。以某廠高空作業車事故為例,該發生事故之油漆工違規以高空作業車吊運金鋼砂且未配帶安全帶作業,又未受過每3年3小時相關作業訓練,事故原因顯然都屬於人為因素。
工業安全 人人有責
楊敬熙認為中油唯有落實變更管理、簽發工作許可證才是治本之道,前述油漆工使用高空作業車吊掛金鋼砂已涉及變更管理範疇,工場各項變更管理,轄區部門應會同技術、工安等部門共同研討變更後是否有危險。各工場所作的HAZOP應每5年重新審查一次,製程變更後P&ID圖應修改與現場狀況一致。另外,工作許可證為法律文件,工作許可證的簽發具有法律責任,應確實量測氣體濃度及做好安全措施,才能簽發給承攬商作業。
中油提報安環優良人員都會隨堂考,工安處處長王明民表示,他都會問參選者兩個問題,結果都是不知者為不知。員工對於公司最近發生那些重大工安事故,有那些創新改善,結果多數都不知道,王明民很遺憾上情未下達,主管也未辦理小班教學,對於工安的變更管理也未落實執行。
王明民要求所有的工安事故不論是虛驚事故或大的災害都要通報。對於工安是誰的責任,王處長強調「工業安全,人人有責」,所有的人都不可推卸責任,應該有「工安是我的責任」的態度,才有可能把工安工作做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