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版 肅貪 台灣人的心聲
全力支持政府提出的財產來歷不明罪
馬英九總統由反對成立廉政署到支持立即成廉政署,這個轉折,應該和近日來司法官發生收賄,警察人員紕漏不斷有關,不管如何,成立廉政署終極目標是為了肅貪,在這個大前提下,就值得支持,雖然在野黨不論政府提出什麼議案,不論好壞,一切都是為反對為反對,非要將議題泛政治化,大唱反調這是意料中的事。
政府為成立廉政署所做的民調,多數民眾支持馬政府的決定,事實上,唱反調慣了的政治人物,他們都會「雞蛋裡挑骨頭」,理由不外乎架床疊屋,「位階不高」難為執政者「政治介入」等等,而這些反對理由,看似言之成理,但進一步探討,都是「見樹不見林」的泛泛之論。
朝野都應致力弊絕風清
且問,成立廉政公署的大前提是「肅貪」是「防貪」,難道要肅貪、防貪是不好的政策嗎?那些反對的人如何在肅貪與防貪的面前耍大刀,又如何砍得下手?除非,那些反對者是要支持「貪污」橫行台灣。
沒有錯,在法務部下成立廉政公署位階是低了一些,比較沒有完全實施民主政治的香港,新加坡確實低了兩級,但是肅貪工作是在有所為,如果有所不為,縱然位階拉到院部級又如何?還不是「佔著毛坑不拉屎」,也沒錯,已經有肅貪工作的調查局了,卻又成立另一個肅貪工作的廉政署,的確是在架床疊屋,但進一步瞭解,就是調查局不行,在肅貪工作上拿不出亮麗成績,又有如前調查局長葉盛茂將扁家洗錢情資洩漏給總統陳水扁,情報頭子被重判10年,創下台灣歷任調查局長被判刑首例。調查局自損名節,當然有必要成立一個專為肅貪工作的廉政署。
行政院長吳敦義以「交叉火網」比喻不同單位全力投入肅貪工作,說得好,有了廉政署才會喚醒在肅貪工作上當睡獅的調查局,又有什麼不對,「水清無魚」,難道反對黨不希望肅貪工作做得更好,達到弊絕風清嗎?
讓廉政署通過立法成立
肅貪工作要做好事在人為,不可完全期待制度,防止貪污最最棘手的是「人」,反對人士要做的是,在肅貪與任由貪污橫行滋生之間做一個抉擇,如果這些人希望政府是一個有作為,杜絕貪污發生,他們就該全力支持這件事,讓廉政署通過立法成立。當前要做好防貪工作的第一要件是全力支持政府提出的「財產來源不明罪」,立即交付審議,而且,絕對不可打折扣。據了解,對公務人員「不明財產罪」的議案、在朝野立案中有不少人存有私念,可能會修改為「先證明有犯罪嫌疑」才能立案法辦,這種做法只會讓肅貪又流於形式,廉政公署就像被拔掉老虎牙,成為弊絕風清另一個絆腳石,人家香港在肅貪工作表現得淋漓盡致,就是面對發現官員的財產與合法收入不相當,即視同貪污立即逮捕法辦。
老虎箝能治貪官污吏
在台灣官員財產與收入不對稱者,比比皆是,只要立法通過「不明財產罪」,官員對擁有龐大財產無法交待來源,即可依法以貪污罪究辦,這是根絕貪污的最佳利器,也唯有如此,廉政公署有了老虎箝,貪官污吏才會聞風喪膽「好官為之」。
立委們究竟存的什麼心態,對「不明財產罪」議案,要折衷審議,據說,太多人擔心一旦此案毫髮無傷照案通,對他門過去擁有的財產來源很難交代,擔心會搞得自已搬石頭砸自已腳,落個人財兩失、身敗名裂,這種心態在一切以肅貪為訴求下絕對不容許,節外生枝,知道,民眾厭惡貪贓枉法,更不滿公職人員利用特權牟取不法利益,選民一致殷殷期待,立委應該有所作為,以行動支持成立「財產不明罪」,也惟有這麼做,才能正本清源,證明一直在強調為民服務的立委,他們是清清白白,真金不怕火的最高民意代表。
心虛立委才會反肅貪
民眾對「不明財產罪」立法的期待,相當殷切,過去對國會議員的問政表現,一直在扮演所謂「問政監督」的團體,或是組織,這個時候更應挺身而出,在立法院行使督導責任,尤其,在審議「不明財產罪」時,不准何人在偷雞摸狗,暗中搞小動作,若有敗類立委就公布姓名,有第四權的媒體此時更要發揮輿論力量,制衡這些為私利而逃避的「利委」。
肅貪是台灣人的心聲,成立廉政署不是作秀,不應該讓有心人踐踏抹黑,馬政府對這件事應該理直氣壯,更沒有委曲求全的必要。反對成立廉政公署的立委,就是向所有台灣人民宣告「我反對肅貪」,我們希望在野黨基於政黨政治,對執政者的議案,要全面監督,而不是一切都要因反對而反對。政府要成立廉政公署,立委諸公就該為民表率,這對教育下一代也有正面義意,否則孩子長大了,知道反對成立廉政公署的人是立委,這些已有是非判斷能力的新一代會把票投給這些不負責任的立委和政黨嗎?
風信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