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員登錄
帳號:

密碼:

記住我



忘記密碼?

現在註冊!
好站相連
人氣773
tough-guy - 很角色週報215期 | 2017-05-07 16:21:38|

屏東縣議長賄選案二審宣判

   周典論全身而退 留下爭議

 

 

   屏東縣議長賄選案二審於4 月28 日宣判,屏東 縣會議長周典論,維持與一審相同獲判無罪, 因此無罪定讞,同案的相關人員縣議員潘裕隆、王志 豐、李冀香、顏金成、許天賜、潘政治、陳美瓊、歸 曉惠( 現任三地門鄉長)、陳昭忠( 已解職)、及廖 秋東等,分別獲判各判處4 年到3 年2 個月,褫奪公 權4 年到2 年不等,比一審所判的刑期較少,仍可上 訴。 同案相關人員仍可上訴 周典論從這案件中全身而退無罪定讞,但仍留下 一堆疑團與爭議。

   該案當初爆發時,屏東地檢署經調查後偵查終結, 將周典論在內的十名議員與三位業者,以涉嫌收受賄 賂與其他不正利益,而分別以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 法等罪嫌提起公訴。 並說明103 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周典論當選議員 而有意爭取議長職位,並與王志豐議員搭配參選正、 副議長,因郭再添亦擬角逐議長,雙方競爭白熱化, 周○論即指示潘裕隆及王志豐將原住民議員與友好議 員聚集至台中,並由廖○東負責招待。 審酌被告周典論居於主導地位,集合原住民議員 與友好議員等於台中地區,並授意他人交付賄賂及不 正當利益以為綁椿,為民主政治不良示範,事後全盤 否認犯行,不具悔意,請法院量處有期徒刑6 年,並 諭知禠奪公權8 年,以資懲儆。

   無證據顯示周居主導地位

   然而在屏東地方法院審結宣判,合議庭做出一審 宣判結果指出,合議庭認為沒有證據顯示周典論在該 賄選案中居主導地位,判周無罪,但其他9 名涉案議 員均被判處4 至5 年不等徒刑;依照選罷法規定,停 止議員的職權。到二審宣判周典論無罪定讞。 這宗賄選案幾乎塵埃落定,主要的『標的物』議 長賄選,卻已《沒有證據顯示周典論在該賄選案中居 主導地位,判周無罪》,繼續議長職務,以白話來說, 除了當選議長的人沒事,其他協助收受賄的人員全都 脫不了身,分處4 年到3 年2 個月徒刑,這就是遭外 界議論紛紛的地方,應該也史無前例的判決,但這是 否也指出檢察官的濫權? 或是法官的認定不同? 各界 看法也不一,但周典論議長無罪定讞已成事實,除非 有發現新事證否則就不會再有翻案的可能。

   周議長必須做出「照顧」?

   這案件雖然即將進入尾聲,未來變化應不大了, 但外界仍盛傳,周議長必須對該案人員做出「照顧」, 尤其是遭羈押許久的王志豐議員,若此事屬實,這是 所謂的『江湖道義』,還是『補償』? 且金額會相當 龐大! 但經司法調查與都無法百分百的查出真相,何 況這只是外界的說法,也幾無法證實,但這樣的說法 仍甚囂塵上。

add to Twitter add to Plurk add to FaceBook

新聞搜尋
Copyright by Toughguy.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