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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ugh-guy - 很角色週報109期 | 2012-11-01 06:44:35|

7版  參加中鋼集團結婚 遭亂爆料

         吳副  動輒得咎   苦啊!

  也正因為吳敦義的輕描淡寫,當週刊爆出一百四十萬元是由吳門忠交給阿嬌手中時,阿嬌之與「帳房」自然會更加扯不清,他反而「剪不斷、理還亂」。


  又如打開始否認不識陳啟祥女友,後來,卻因不斷的爆料浮出抬面,原來,程彩梅是其樁腳的親家,他還為雙方子女結婚證婚,吳門忠在名嘴、立委們的角色也就更為吃重,成為質疑更大的焦點,吳敦義身陷風暴漩渦,越陷越深,他大可承認有那麼個女人,也大可坦承曾為雙方子女結婚證婚,話一定要說清楚,結果,他卻是「話到口中半句多」,因此,益發引人質疑,認為他在「擠牙膏」,有所保留,更多的疑問自然應運而生。
  試想,在那麼大的風波中,要全身而退,談何容易,一旦話又說不清,引人疑竇,就像被「逮住小辮子」似的任人質問、責難,此時,套一句吳敦義說的話「就是跳下黃河也洗不清」,他的處境不正是如此嗎?
  事實上,他已經斷然否認吳門忠那一百四十萬元,被指收錢的阿嬌也不承認,而被指送錢的吳門忠更不承認,三方面都不承認,這個質疑當然扯不下去,除非,如趙天麟說的有證據,既然如此,那請快快公開出來,否則,吳敦義不僅不必理會,又何必徒增口舌之爭,他大可告上法院討回清白,固然,副總統告人,上法院打誹謗官司,以上駟對下駟,不大妥當,但前副總統呂秀蓮不是也告過「新新聞雜誌」,沒有什麼不可,不是有前例可援嗎?

   一百四十萬元無法律問題

  既使是,那一百四十萬元真的由阿嬌收了,用在吳敦義當初立委選舉上,那個當兒政治獻金法尚未實施,根本算不了什麼,也沒有法律問題,吳敦義有什麼罪?
  因此,整個風波儘管越扯越大,名嘴們、在野黨立委們的聲討、質問,都是在弊案風暴中心外圍打轉,暴風圈還動不了吳敦義,他當然可回以「欲加之罪,何患無詞」,問題是,暴風只在他週邊轉,但風暴捲起的千層巨浪,吳敦義還是不動如山,他的形象在支持者藍營人心目中還是很OK的。

   打吳  洪智坤軋一腳

  不是嗎?在民進黨內大爆自家料的洪智坤這幾天便把箭頭轉向吳敦義,抖出幾張A4打字的內幕資料,洋洋灑灑的指出在去年七、八月間,吳敦義在林益世陪同下十度南下,還到中鋼「密會」鄒若齊董事長,還影射「三方密談」,可能和地勇公司簽約爐渣有關,雖然,未直接指明吳敦義涉及中鋼弊案,但「意在言中」,外界都可以看出洪智坤在說些什麼?又是另一波被掀起的浪滔,吳敦義當然否認,也要對方提出證據,雙方各說各話,大家都看得不知其所以然。
  而洪智坤所爆料的吳敦義帶林益世在2011年7、8月密訪中鋼十次,後來洪智坤自己表示,這是他故意預放的假消息,就看吳敦義如何回應,後來也證實是在同年的9月份,因為中鋼在澄清湖舉辦集團結婚,他與林益世相偕到場祝賀卻被移花接木,真是匪夷所思。 
  從這個事實,一爆再爆,連洪智坤都軋上一腳,由此可見,往後的爆料恐怕沒完沒了,但爆料者可得切記,「傷人七分,自傷五分」,如果沒有確實的證據,聞風即是雨,只求在螢光幕上亮相、出出風頭,一旦當事人在忍無可忍下反撲,那就不好玩了。
  吳敦義眼前應該當即立斷,如確定所有爆料,都是無的放矢,都是瞎猜亂掰,不必考慮太多了,副總統固然高高在上,但果真無端被糟蹋至此,應該挺身而起,一塊算總帳,到法院去說明白,論是非曲直。而吳敦義對壹週刊提出的民事告訴也被指不敢告刑事,顯然另藏玄機,看來,吳副不管如何做都是「一個字,苦啊!」。
                                                                                                                                              ◎本報記者:風信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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