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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ugh-guy - 很角色週報33期 | 2013-06-06 16:44:23|

13版  環保署加油

        清除地雷要有決心

 

     台灣目前每年產出161萬公噸的爐渣,約13萬到15萬公噸的集塵灰。爐渣污染事件就像是掀開潘朵拉的盒子,震驚全台灣。以前視為無污染可以回收再利用的爐渣,沒想到竟然會是載奧辛毒鴨的感染來源。高雄縣大寮鄉的環境污染問題,一直是高雄縣政府治療不好的傷口,演變至今反而成了環保署廢棄物管理處處長何舜琴口中所謂的「歷史共業」。但是看在當地民眾眼裡,這不是歷史共業,而是政府睜一隻眼閉一隻眼的處理方式所造成的後果。現在事實已經攤在眼前,本報在32期時有報導高雄縣大寮鄉會結村被爐石入侵的相關新聞,據了解,這還只是冰山一角的個案。環保署目前也如期在11月23日祭出新的因應處理措施,並要求高雄縣、市政府立即執行處理。12月14日環保署要召開廢棄資源循環促進法(二法合一)草案公聽會,環保署大動作展現處理誠意,值得鼓勵,但真的能夠消弭全台灣人民心中的疑問與恐懼嗎?有待觀察。

不能只用廢清法來規範

    環保署現階段公佈高雄大坪頂地區7個非法棄置場址的處理辦法中,絕大部份是以廢棄物清理法第71條規定命土地所有人、管理人或使用人,限期清除處理該非法掩埋之廢棄物。行政程序是這樣來辦理沒錯,但是對於這些土地所有人在清理廢棄物的過程及流向時,環保署是否有扮演好監督的角色來避免二度污染呢?對此,環保署南區稽查大隊第四隊隊長蕭志豪表示,土地所有人在清理廢棄物前,必須先提出企劃書呈交給環保局,待企劃書通過後才可以進行清理。另外,高雄縣、市也有多達192家合法公、民營清除處理機構可以處理廢爐渣,因此,未來廢爐渣的流向也會要求廠商必須運載到合法清除處理機構統一來做後續處理。蕭志豪也強調,如果土地所有人沒有在規定期限內清理完畢的話,屆時就必須交由高雄縣、市政府代為清除,並且會到法院向土地所有人求償清理改善費用,讓業者不能再大玩拖延戰術。

地方環保單位盼修法

    另外,蕭志豪表示,環保署南區稽查大隊也已經前往高雄縣大寮鄉會結村調查爐石傾倒地點,目前查出其中的傾倒業者為地勇選礦股份有限公司,但是經過調查後,發現該處的堆積土石為鐵砂石而非爐石,因此南區稽查大隊也只以改善方式要求地勇選礦公司在土石堆上加蓋防風布,以免風吹砂石而造成空氣污染。蕭志豪聲稱,會結村內還有其他疑似爐石堆積的地點,現在環保署南區稽查大隊將和高雄縣環保局共同合作來全面清查,如果遇到非法傾倒地點的話,會立即性檢驗並查出土地所有人,希望經過這次全面性的清查,可以將更多非法傾倒場址給揪出來。
    高雄縣環保局副局長蔡孟裕也補充,一些負責處理爐石的業者,在廢棄物處理法與資源回收再利用法尚未修法前,他們的加工產品是不需要上網申報,所以目前環保局只能就他們加工後的廢棄物來進行詳細管制,而接下來就等待環保署與經濟部的檢討修法,將加工產品也列入需申報的項目後,便可以更明確掌握這些業者的產品與廢棄物的現況。

環保署不能短視近利

    高雄縣大寮鄉過去造成的環境污染歷史共業已是不爭的事實,現在環保各級單位都已經表明全面清查。只是這項追查工作必須要持續且透明化,如何落實執行才是民眾想關切的事,環保署應訂出時間表,在經費分配上也應透明,免得地方政府又以權責、經費等行政枝節推卸責任。環保署應有所為,徹底執行與監督,要除積弊非一蹴可趿,速召開中央各部會主管會議從立法、修法、權責上檢討,整合後應成立專責小組長期作戰,而不是承襲各部會各唱各調的積習,頭痛醫頭、腳痛醫腳,清除「地雷 」的工作永無盡日。●社會特搜記者:吳庭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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