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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ugh-guy - 很角色週報36期 | 2013-06-06 16:24:15|

6版  市府動員狗仔搶錢?

 

    環保局十面埋伏捕捉丟菸蒂、吐檳榔汁民眾,機車騎士雙手未離手把,既無邊騎邊抽菸動作,也無丟菸蒂行為,卻莫名其妙收到一張高雄市環保局開出的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的罰單和三張模糊不清的檢舉照片,更奇怪的是,舉發人職名簽章上竟蓋了五個不同查報人的章,環保局是人太多嗎?還是在搶績效?還是在搶錢?如果有五個人同時舉報,按理要有15張檢舉照片,為何只有3張?5個人同時在一起執行公務是不是很不合常理?這些疑點環保局均未正面答覆,只說民眾對檢舉有疑義可提申訴,這是小老百姓對官僚的無奈,如果民眾申訴獲勝,環保局頂多撤銷紅單,民眾憑白被欺負就該自認倒楣嗎?環保局不該負起精神和時間賠償責任嗎?
 

製造馬路髒亂 祭廢清法

    一位陳姓民眾投訴本報,指高雄市政府環保局左營區清潔隊為了爭績效,竟以「隨地拋棄菸蒂」為由,對他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規定開立舉發通知書,要求他如有任何異議,必須在10天之內向環保局提出意見陳述,否則就得乖乖繳納罰鍰,陳姓民眾表示,他在看到隨通知書附上的照片後簡直傻眼,因為照片中的他根本沒有抽菸,雙手也都握在機車手把上,強烈質疑清潔隊為了拚績效,故意亂扣人帽子,根本是濫用公權力的做法,要求主管機關提出合理解釋,否則不排除向政風單位舉報,替自己討回公道。

市民接到紅單傻眼

    陳姓民眾拿著舉發通知書指出,今年9月3日下午4時52分左右,他騎車由左營區軍校路往南行駛,目的只是為了外出訪友,沒想到過了兩個月後,他竟然接到1張署名高雄市環保局左營區清潔隊寄出的舉發通知書和3張電腦列印的數位照片,才驚覺自己曾遭到偷拍。通知書上記載陳姓民眾外出訪友當天,在他騎車行經軍校路接近海功路口時,因隨地拋棄菸蒂遭清潔隊查報員用相機拍下舉發,準備將他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開罰,要求他必須在10天之內主動向環保局提出意見陳述書,否則就得在收到裁決書和繳款書後,前往高雄銀行及所屬分行繳納罰鍰。

照片畫面證據力薄弱 

    陳姓民眾原以為自己理虧,本想乖乖按時繳納罰鍰,沒想到拿起通知書附的照片,瞪大眼睛一看,結果卻令他傻眼。因為3張照片中雖有拍到陳姓民眾,在路上騎車的連續畫面,但全都模糊不清,如果不是從車牌號碼,大概很難辨識出車主就是他,而且第2和第3張照片,也只用紅筆圈出陳姓民眾經過的路面和他的左手部位,環保局光憑這些就說他亂丟菸蒂,讓他很難信服。
   陳姓民眾還說,通知書上的舉發人職名章欄位,一下子蓋了5名查報員的圖章,他懷疑這樣的做法,其實就是為了一起平分績效獎金,痛批公務人員實在「太超過了!」

不服裁罰 可提申訴

    高雄市政府環保局六科股長陳恭府表示,依市府公告裁罰基準,民眾遭檢舉亂丟菸蒂及亂吐檳榔渣,第一次可處1500元罰鍰,且得連續開罰,罰鍰最高累計至6000元。另如隨地吐痰,第一次可處1200元罰鍰,最高累計處罰6000元,民眾想避免荷包失血,務必遵守規定。
    陳恭府表示,民眾對於違規舉發若存有疑義,可主動舉證說明,如能證明被檢舉人非本人,主管機關將改罰事件當事人。被檢舉人若覺得照片不清晰,可申請調閱光碟片,或由舉發單位將光碟連同裁罰單一起郵寄給被檢舉人。
陳恭府表示,需經好幾層關卡確認無誤後才會開立舉發通知書,民眾如果對裁罰有任何意見,可在接獲舉發通知書後10天之內,向主管機關提出申訴,如果還是對申訴結果不滿意,可再提起訴願,由市府法制局聘任的律師及法官進行裁決,如果民眾還是認為有討論空間,則可提出行政訴訟,交由法院認定。

查報員可增績效和獎金

   陳恭府表示,民眾檢舉違反廢棄物清理法案件,依法可拿到罰鍰實收金額的35%舉報獎金,至於查報員本身也訂有績效評比,只是可以拿到的獎金比例較少。
   陳恭府強調,民眾檢舉的案件,必須提出相片及連續錄影等方式佐證,才會被主管機關採信。
至於一張舉發通知書上同時有5名查報員蓋章,陳恭府也坦言這部分確有疏失,會要求清潔隊檢討改善。
 

 ●圖/文 社會特搜記者 高培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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