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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ugh-guy - 很角色週報51期 | 2013-04-09 06:02:31|

13版  高縣府凍結寺產1.1億元

 

    高雄縣鳳凰山麓清水巖山腳邊的清水寺歷史悠久、香火鼎盛,是林園與大寮鄉民的宗教信仰中心,又提供民眾光明點燈、納骨塔供奉等服務,深獲當地信徒認同,每年清明佳節、清水寺法會,信徒們往往會捐獻香油錢,體恤寺方維護環境的辛勞,自民國91年清水寺整修大殿之後,由於各種建築裝飾富麗堂皇,開始引發外界猜測清水寺財產甚多,更有信徒懷疑清水寺負責人徐頤瑳,早將數億寺產做為私用。清水寺近來風波不斷,林園鄉與大寮鄉的信徒們因不滿清水寺暫代管理人徐頤瑳,把清水寺當成自己家族的佛寺使用,外界對於清水寺的財產也有諸多惴測,甚至坊間還傳出負責人已將數億寺產移至國外的消息。民國92~97年間經由林園鄉24村、大寮鄉3村村長聯名向縣政府陳情,林園鄉公所輔導清水寺召開信徒大會產生新的寺廟管理委員會。
  

   由於此案涉及挪用公款,高雄縣政府立即凍結清水寺帳戶裡的1億1千多萬元存款並解除徐頤瑳暫代管理人職務,改由林園鄉公所任暫代管理人一職,徐頤瑳反駁這是有心人士想利用非法集會方式強行介入寺廟管理委員會,堅決不辦理移交事宜,並控告高雄縣政府宗教禮俗科違法以及解除她的暫代管理人職務等4項罪行。

財務不公開引人竇疑

    清水寺91年開始整修大殿,因前管理人徐番邦過世,原有管理委員會推舉當任住持徐頤瑳為暫代管理人。92年縣府對寺廟進行普查工作,輔導寺廟管理委員會上軌道開始運作,當時縣府宗教禮俗科尚未發現清水寺管理委員會存在著許多爭議,到96年間,由大寮、林園兩鄉的村長、地方人士所組成的團體向寺方表達,清水寺是公廟、地方共有的信仰資源,不能由少數人壟斷,即向暫代管理人表達應促成寺廟管理委員會合法化,並要求清水寺的財務、管理透明化,杜絕黑箱作業,最後雙方達不到共識,經由地方人士斡旋成立「清水寺管理委員會」,並推選出新的主任委員何進丁,高雄縣政府民政局宗教禮俗科於97年11月7日函文,解除徐女士暫代管理人之職務。

徐心有不甘全都告

   徐頤瑳不甘被解除暫代理人一職,在清水寺網站說明,當時曾積極配合高雄縣政府要求提報信徒名冊,以便召開信徒大會使寺廟管理與組織更加健全,但均遭縣府拒絕。清水寺網站更表示,在修整寺廟之初,經費並不充裕,若非各地信徒對佛祖的虔誠及主持修建者的管理得法,清水寺於整修落成時可能尚為負債情況,當時負責人徐頤瑳出國處理事務,有心人士卻謠傳她捲款數億資產煽惑鄉民,林園鄉公所未依高雄縣政府函示,轉呈寺方報造信徒名冊,輔導清水寺順利召開信徒大會,反以各種理由阻擾寺方呈遞依內政部「信徒認定原則」報造之信徒名冊,並結合林園鄉各村村長及大寮鄉3村村長、代表及部份與其有利害關係之鄉民,指稱其為清水寺當然信徒。為防止政治勢力強行介入,操控寺廟之運作,已提起民事、行政之司法程序救濟,上至高雄縣政府,下至林園鄉公所及各村村長、代表及地方上其他有心人士,不顧法律及行政程序未確定,要以既成事實強行取得清水寺之管理權,令人遺憾。

公權力介入促權力轉移

   新任清水寺主委何進丁指出,徐頤瑳對高雄縣政府,林園鄉公所及各村村長、代表及地方上其他有心人士提出訴訟,阻撓寺務之合法移交,並持續收取信眾捐助之香油錢及納骨塔金,以清水寺之名義對外開立收據等証明文件,未經管理委員會同意,擅自在寺內大興土木,種種作為完全漠視縣府將其職務解任之函令,嚴重影響清水寺寺務之正常運作,損及廣大信徒及鄉民之公共利益,要求縣政府執行公權力強制移交。
   另外,負責輔導清水寺的宗教禮俗科陳姓科員說,為了讓清水寺管理委員會合法化,曾經開過4次協調會,4月初林園鄉長韓賜村、新任寺廟管理委員會主任委員何進丁前往清水寺協調移交事宜,徐頤瑳避不見面,執意控告縣府作為不法,目前訴訟案已上訴到高等行政法院,原本縣府希望法院判決後才強制移交,不過按捺不住地方反彈,此外,法制室也認為訴訟期間可以執行移交手續,即指定林園鄉公所為暫代管理人,等訴訟程序完成再交給新成立的管理委員會管理。●府會特搜記者:海風

清水巖景色天成

 

   清水寺位於高雄縣林園鄉,創立於康熙5年6月15日,主要供奉釋迦牟尼佛,傳說當時的農民每天下田工作,太陽下山返家時經過清水巖下,發現靠近山岩方向,發出火焰,光芒數尺,接近查看卻不見任何東西,好奇之餘白天前往找尋,找到岩邊樹上懸掛一個小紅香灰囊,兩面寫明釋迦牟尼佛及觀音菩薩兩尊大慈大悲佛號,消息傳遍鄰里,感召地方居士結庵供奉,後來鳳山縣小竹下里赤崁坑人(現在高雄縣大寮鄉昭明村)張簡立有所感應,在道光14年發起將草庵改為莊嚴寺宇,成為現今林園24村 、大寮鄉3村居民的信仰中心。

   在台灣光復前,清水寺向郡農會租用當時清水巖山麓及現今陸戰部隊營區內大部分土地 ,民國初年土地由高雄縣農會無償取得,寺廟使用的土地和光復前相同,創立近百年來,清水寺為了管理寺產、法會、祭典、積極設置管理人,其間因缺少營繕,導致廟壁剝落、宇頂坍塌現象產生,當時寺宇管理人許登仕及地方居士黃有潭、陳德、林本、張簡片等數10人發起募捐,組織清水岩重建委員會,於民國53年8月15日興工改建,並設有農地供齋友耕作,維持生活費,建廟基地上千坪,興建禪房、齋廳、功德堂、廚房、浴室、花圃、盥洗間、廁所、會議室、辦公廳(講堂)、招待所、接客室、客房等,設置涼亭及開闢2000公尺山路管理清水巖風景區,這個清靜幽美的佛寺,使得清水巖成為高縣八大景之一。                        ●府會特搜記者:海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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