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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角色週報312期-勞資糾紛資方指定調委要自付費用 勞工局:這行之多年 潛規則不違法 - 很角色週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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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統一集團旗下佳佳Spa美容部事業傳出勞資糾紛,高雄店幹部因招募員工遭投訴,公司不分青紅皂白就發下降職令,該名幹部因而向高市府勞工局提出調解,卻引爆員工加班資方不給加班費事件,由於雙方對加班過程無法有共識,協調不成,勞方也準備向法院提出民事訴訟,消息一出立即引發外界一片譁然,高雄市勞工局強調,資方不給加班費一事若屬實,將會依法懲處;其中值得玩味的是,勞資協調中資方指定調解委員要由資方給付車馬費,讓勞方對這種宛如拿人手短的規則觀感相當不佳,不過勞工局卻認為已行之多年,如何改變這項陋習?值得深入探討!

統一佳佳有6家分店
 統一佳佳股份有限公司與康是美、星巴克等企業,同屬於統一企業集團,經營Spa美容與健身俱樂部事業,旗下擁有BEING spa、BEING sport健身房、及7-ELEVEN x BEING fit新世代健身房,統一佳佳100%由統一超商持股經營,而在BEING spa目前全台分別有台北萬里酒店、時代寓所、台南和逸飯店、南紡夢時代、高雄漢來飯店、夢時代等6家分店。
降職引發當事人不滿
 統一集團BEING spa這起勞資糾紛,源於高雄店幹部徵才面試時,因求職者不滿該名幹部面試態度而向高市勞工局投訴,公司疑似將責任歸咎於該幹部,除將她調離主管職務外還降為一般員工,工作時間也從原來的8小時延長為9小時,後經該主管向勞工局申請勞資協調,公司方面礙於法令問題,只在當月主管加給1500元未予扣除,但主管抽成的達標獎金70%就喪失了。
加班不給加班費違反勞工契約
 這場看視平常勞資協調中卻爆發出加班資方不給加班費的窘事,該名受委屈的幹部強調,擔任店經理後,加班就習以為常,但公司卻明文規定,非勞務或行政業務留在分公司就不算加班,問題是她確實在公司做事,由於礙於還是公司幹部也就隱忍吞聲,如今公司不信任資深幹部,反倒相信求職者的投訴,就將她調離店經理職務,這種「是可忍,孰不可忍」的情況,因此要向公司追討5年來的加班費,但由於雙方在金額上無法達成共識,出現協調不成立的遺憾,不過這位幹部也不諱言,面對統一集團這隻大鯨魚,她宛如一隻小蝦米,但同時也堅信公義的社會會還給她一個公道。
資方指定調委車馬費要自付
 值得一提的是,當協調破裂後該名幹部與勞方調解委員親眼見到統一佳佳代表人員,拿出一個紅包給資方指定調解委員,她還怪自己沒有準備紅包給勞方調解委員,高市府勞資關係科長許文瓊則解釋說,在協調會中,勞、資協調委員只要是勞工局所派出的委員,都編列有車馬費,而勞方所指定的調解委員也會由勞工局方支付車馬費,不過資方一旦有指定調解委員,那車馬費就必須由資方支付,雖然中央並未明文規定,但各縣市則由當地政府自治條例,高雄市勞工局鑑於經費問題,這項規定已行之有年。
勞工局規則觀感欠佳
 事實上,勞工法規中的勞工若不是參與其中,這些法條誰會去注意,就算資方需負擔指定的調解委員車馬費,讓不明事理的勞方,不免會產生遐想,終究在兩方協調中,不管最後結果是否順利圓滿,往往會被誤認拿人手短,似乎有偏袒的懷疑,而這種規定往往會變成完善的協調制度中,成了壞一鍋粥的老鼠屎。
 統一佳佳公司在網路上強調,自成立以來BEING spa不斷從事專業教育訓練與市場行銷等服務,以穩定的服務品質與專業技術,完整規劃,為台灣五星級Hotel/Resort Spa 進駐率第一,不過爆發出這起令人矚目的勞資糾紛,本報特電訪問統一佳佳公司協理陳依蘭,但迄截稿止都未回應,對這種極為重視聲譽的大集團,發生不給加班費也不說明的憾事,不免是自打嘴巴,集團高層值得深入檢討,不是嗎?
 
統一集團BEING spa傳出勞資糾紛。(圖截自BEING spa官網)
 
蘇小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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