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的生命不管多長,終究會走到終站面臨死亡,而隨著社會變遷時代發達,連同殯葬業也大不相同,以往的入土為安、落葉歸根也都成為落伍與可能與法不合了,現在寸土寸金的時代,除非有錢人或是有私人墓園的,否則要土葬都要申請且要灑大錢,更有要依法有輪葬制等等,還有幾年就要撿骨等等,所以取而代之的,就是火葬場,或是有禮儀公司全套包走了,依照各個家屬的需求,宗教習俗不同,舉辦不同的禮儀法會等等,但如果自己家裡環境不允許的話,就須移靈到生命園區,就是俗稱的殯儀館。
屏東市原本就只有一個合法的市立殯儀館,後來因市場需求,增設了多家生命園區,但似乎也滿足不了市場的需求,因此又有新的在增建中,因為屏東人口老齡化是事實,但往生的卻不一定是老年人,因此生命園區經常是「客滿」的狀態,所以也就有民意代表每天就派人固定在園區守候捻香,可見這也是潛在開發票源的區塊。問題來了!這些生命園區是市場需要而生成的,但這些「特種行業」是說開就能開的嗎?換句話說,這應該是屬於嫌惡設施,民眾唯恐必避之而不及,怎會歡迎呢?所以這些生命園區都跟市立殯儀館比鄰而居,形成了生命園區,如果沒有把訃聞看清楚,可能還會跑錯園區,有時還會找不到,大日子時還會找不到停車位。
這些生命園區都有經過合法申請嗎?又以市立殯儀館來說,他每天所產生的廢水有經過污水處理嗎?似乎沒有看到這個館裡面有污水處理池,裡面設施中都有冰櫃,要火化前一定要提前出來解凍、整理儀容,法醫驗屍後那些清洗後的洗屍水的排放,往哪排?新式的火化爐相信都有經過檢驗,一定都是處理後才排放,但有定期檢驗跟抽查嗎?環保局有盡到抽驗的責任嗎?這裡面所有園區的廢水排放,有誰在監測嗎?沒有理由賺錢的是生命園區,環境衛生問題卻是小老百姓一起承擔?還有現在大宮廟的庫錢問題,都是交由環保局讓焚化爐統一化掉,已經沒有空污問題,但在生命園區還存在家屬為往生家屬燒庫錢的習俗,讓商家大賺其財,而周邊甚至大多民眾需承受空屋的問題,卻不見相關單位來取締與干涉?這簡直是與法規大相徑庭?難道生命園區又是法規的化外之地?還是有權勢人在撐腰?或是背後有人收取規費?否則公廟都能整合?生命園區卻不能呢?
屏東縣是人治的地區?有關係就沒關係?常常有人開玩笑,法律過高屏溪僅供參考?君不見議長賄選案議長無罪!罪名是議長賄選案!議長無罪!議員等相關人都被關了,議長卻無罪,相當諷刺但議長確實無相關事證能判其有罪,但怎能叫議長賄選案呢?但確實是與議長賄選案相關,也只能在屏東真實發生!別無他處!
而生命館的經營背後是否與地方的民代相關聯?相信地方的官員心裡也有數,否則這些管理條例與檢驗一定禁不起查驗?光水質與燒庫錢這些就可以罰到手軟,但官府可曾針對這些下手管理?相信若背後沒有強大的關係或是民代黑手撐腰,只要依法管理相信沒有一家生命館開的起來,但如果執法嚴格,那這些大體將何去何從?這又是市場供需原理與原則?又是一大問題,所以也是無解大問題,但怎麼可以以少數人的利益為前提,而犧牲多數民眾利益為生計?這也是不公平的生意,屏東縣政府應該正視這個問題,尤其是由新的縣長新上任後,新人新氣象,要有大刀闊斧的遠見跟魄力,解決生命館的環境污染的問題,跟設立的殯葬問題,免得讓人質疑說新任縣長說要讓屏東向前?光說不練?這就好笑了!話說:屏東的生命園區,到底有沒有人管?
高大尚
屏東市立殯儀館。
屏東生命園區都跟市立殯儀館比鄰而居。
庫錢露天焚燒區。
私人生命園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