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達光電股份有限公司高雄廠區。
上市公司友達光電爆發弊案,新竹檢方日前以違反證券交易法,背信等罪嫌起訴友達蘇姓、宮姓主管及代理商蔡姓負責人;在109年即逕行在本報(277.278期)舉發該起弊端,惟還遭到友達以存證信函,要求本報三日內以相同版面與篇幅澄清,如今遭檢調單位查獲不法,這無疑是友達的自打嘴巴,況且從本報接獲舉報內容,這把火燒到蘇姓銷售處長,也只是防火斷點,7年友達損失24億元,對股民的權益要向誰賠討,董事長彭双浪難道不用負責?這起案件恐怕還有向上發展空間!
友達弊案在109年8月本報收到檢舉信函,指友達與高雄市全環公司蔡姓負責人有不法勾當,經本報暗地蒐證拍照,發現該檢舉案可信度極高,而在採訪過程中,友達蘇姓處長避重就輕、言詞閃爍,甚至指說公司瑕疵品過高,由於蘇處長回答內容錯誤百出,更引發該案詭異程度。
值得一提的是,當時本報派記者北上新竹採訪後兩天,蘇處長又親自南下本社,再度解說,而全環蔡姓負責人以雄厚財力充當友達黑手,且蔡也坦承是友達經銷商,至於經手面板也是由友達蘇姓處長指定客戶購買,價格也是由蘇處長訂定。
不料,當本報判出上述弊案後,本報卻接獲友達光電委任律師寄來存證信函,指出本報報導不實,要求澄清與道歉,強調該公司財務與財報都依法、合規辦理,且有會計師查簽證,沒有掏空資產情形,目前營運亦一切正常,本報所報導缺乏根據純屬臆測等等,要求三日內以相同版面與篇幅澄清,並向友達公司公開道歉,否則依法提出刑事告訴,並請求一切賠償。本報本著有幾分證據說幾分話,對此律師函不予理會!
如今,友達光電東窗事發,被檢調將蘇處長等人提起公訴,可笑的是案發後友達竟睜眼說瞎話,指在發現該案時,就第一時間主動通報檢調單位,但這起弊案是本報於109年9月啟動調查探訪並刊出報導,而新竹檢調也是看到報導後,於110年1月成立專案小組調查。持平而論,這起友達弊案,以蘇處長一位行銷高層,絕對無法隻手遮天,況且面板是否有瑕疵並非蘇一人說了就算,難道友達製造面板就沒品管部門?而且銷售商與品管又非同一部門,如果沒有更高層級參與這起弊案,如何能讓蘇處長如魚得水撈了公司7年24億呢?
值得懷疑的是公司董事長彭双浪,當初本報透過曾經來訪的該公司李姓公關經理欲北上採訪彭本人,但卻都吃閉門羹,無非是彭双浪心中有鬼?否則距本報舉發一年多的弊端,在檢調起訴蘇姓、宮姓等人後,才企圖說「第一時間」通報檢調,這分明是要替友達高層解套,以杜絕廣大股民悠悠之口。
銷售部門蘇處長將友達面板低價出售給全環蔡老闆,再以高價賣給其他客戶,根據舉報者統計,至少在30億元,然而在7年來友達高層卻未曾發現異象?以蘇處長年薪千萬元(他自己向本報透漏),還要冒險去挖友達差價?本報呼籲新竹檢調單位,查案應有水落石出的魄力,做事只做一半反而讓真正的罪魁禍首逍遙法外,那對股民是無法交代的!
友達光電委任律師寄來的存證信函。
蘇健中/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