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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ugh-guy - 很角色週報117期 | 2012-12-11 11:02:00|

   8-9版   桶裝瓦斯行 驚爆關店潮

             消費糾紛、安全問題讓法令嚴苛 動輒稽查、罰款 業者無利可圖

  

    消費糾紛頻傳,加上政府法令規章嚴苛,桶裝瓦斯行業者大喊活不下去了,紛紛轉手求售,如無接手者,業者不惜關門大吉,光是11月大高雄地區就爆發一波「換人做看麥」的轉手潮,到現在還有業者「求售」,但也因為換老闆經營,消費糾紛也擴大,讓消保官接到投訴疲於奔命。

 

        虧本生意沒人幹

     台灣的液化石油氣是民生必需品,可分管線與桶裝兩種業者,因為與民眾生活息息相關,所以中油在12月初宣布液化石油氣凍漲至年底,以降低刺激物價上漲。這兩種型態經營的業者各有其模式與問題,與市井小民如夜市攤商、小吃業者、甚至一般家庭(早期公寓)煮飯、熱水器都使用桶裝瓦斯,長期存在的問題如:瓦斯行宛如不定期炸彈、運送過程有危險性、瓦斯鋼瓶的檢驗與時效…等等,讓政府不得不針對業者加強管制,也壓縮了生存空間,俗話說:「殺頭生意有人做,虧本生意沒人幹」,光是最近中央要求地方政府加強檢查業者的各項措施,已讓全省瓦斯行哀鴻遍野、抗議聲不斷,因此,業者關門大吉只是冰山一角,問題如不解決,未來的發展恐怕更嚴重,受害者還是一般老百姓。
     長期以來,桶裝瓦斯存在的問題不外乎安全與消費糾紛,消費糾紛愈演愈烈,因此,政府由內政部會銜經濟部已於100年2月10日公告「家用液化石油氣供氣定型化契約範本」,推動民眾與業者簽訂定型化契約。就「價格揭示」與「殘氣退還機制」推廣民眾與業者簽訂定型化契約,建立桶裝瓦斯合理使用之交易習慣。讓交易價格如房屋買賣實價登錄可以查詢,為便於民眾掌握桶裝瓦斯「零售價格」變動情形,經濟部能源局每月於網頁上公布家用桶裝瓦斯價格抽查結果及分區參考零售價格等資訊。

         全台價格無法統一

    但是政府立意雖好,桶裝瓦斯並無法像天然氣公司價格容易統一,其原因牽涉到財力問題,因為液化石油氣(桶裝瓦斯)市場係自煉製(輸入)、經銷、分裝至零售業形成之垂直產業供應鏈,其競爭程度屬於自由競爭市場,價格由市場供需決定。經調查,零售業之進貨成本(含瓦斯批售價、經銷、分裝費用)、營運成本(人事費用、營運設備費、店面租金及運費)、利潤、運送距離之遠近及所在地區位置等諸多因素,均會影響桶裝瓦斯之市場價格,所以全省各地桶裝瓦斯之售價均有差異。大高雄20公斤一桶瓦斯價格自700至900甚至一千元都有,而且用量的多寡也影響售價,一般公寓無電梯的用戶還要貼爬樓梯費,當然都要轉嫁消費者,所以消費者也要貨比三家不吃虧。

         簽定契約窒礙難行

     消費者與業者的第一次糾紛可能就從簽定契約開始,一般對政府推動的定型化契約都有礙難執行的困擾,用戶初次叫瓦斯,業者送來瓦斯一定要收用戶的押瓶費,用戶當然就要求簽契約,可是問題來了,業者提供的瓦斯鋼瓶是否年代久遠,那又要牽涉到檢驗費,用戶如10年後要退鋼瓶,難道也要給當初簽約的金額嗎?中間的折舊率怎麼算?偷斤減兩的問題要如何解決?難道要業者送瓦斯時兼帶著磅秤到用戶處過磅嗎?諸多問題都會發生糾紛,用戶如動輒投訴消基會、消保官,當然沒完沒了,政府也不勝其擾。
    據旭光液化煤氣有限公司同時也是高雄市液化氣體燃料商業公會理事長蔡連芳表示,一桶20公斤瓦斯毛利只賺一百多元,還要準備定型化契約書、折舊率如也要業者負擔,甚至鋼瓶的檢驗費都要業者自付的話,瓦斯行就很難生存,如再加上政府苛政的罰款,每家瓦斯行不倒都很難,存活的都是異數。

 

鋼瓶開關年年換 圖利業者

   規定逾38年瓶子不能用 新鋼瓶有錢也買不到 

   蔡聯芳理事長表示,從2010年7月1日起,消防署新法上路,要求瓦斯業者,必須年年更換瓦斯鋼瓶開關,業者痛批,以往開關檢驗不過,才需要換新,新法卻規定必須年年更換,全國業者將多負擔5億多成本,不堪負荷,勢必反應在瓦斯費上,消費者最終又成苦主,根本勞民傷財,消防署卻說,這是基於安全考量。

   蔡理事長說:真是見鬼了,一般社會新聞的瓦斯氣爆都是人為的,根本不是鋼瓶的問題,哪來安全考量?政府釜底抽薪之計應該要協助業者取得新鋼瓶,而不是要求桶裝瓦斯鋼瓶送檢,每次都強制必須更換開關閥,新瓶每5年送檢1次,20年以上舊瓶每年送檢、40年以上鋼瓶半年即需送檢 1次。蔡聯芳要求取消相關規定,或是由石油基金給予業者補貼。業者也希望能夠獲得政府低利或無息貸款,協助購置新鋼瓶。

             檢驗合格超齡也禁用

    主管單位的消防署與能源局也有話說,每個開關閥成本約為 130元,舊閥可回收70元,業者必須負擔的只有60多元,希望能源局能以石油基金給予業者補貼;貸款部分,消防署也將與財政部協調爭取。台灣液化瓦斯安全管理促進協會韓理事長萬國則建議,桶裝瓦斯業者現由內政部消防署依消防法管理鋼瓶,惟其管理過嚴造成鋼瓶取得困難,恐造成冬季桶裝瓦斯供應不足,建議能源局應接手鋼瓶管理。
   談到瓦斯新鋼瓶取得困難,蔡理事長更有話要說,政府規定使用超過38年的鋼瓶必須壓毀,但是鋼瓶都有在檢驗,如果檢驗合格為何要壓毀?為何不能使用?況且,添購新鋼瓶的費用每家業者至少數百萬元,讓業者無法負擔,甚至有錢還不一定買得到新鋼瓶;更氣人的是:消防署在檢驗新鋼瓶時,比如說業者提供50支新鋼瓶,但是檢驗只抽兩支,其中有一項X光檢查(焊接的部分),如果有瑕疵會再給一次機會復驗,如復驗不過則全數50支新鋼瓶都要壓毀,讓業者損失慘重,血本無歸,連世界由125個國家組成的液化氣體燃料協會到台灣都對消防署的檢驗提出太嚴苛的抨擊, 真是貽笑國際。

            偽卡猖獗逃避檢驗

     瓦斯鋼瓶檢驗費每瓶約250元(含換閥費用),且新瓶缺乏,業者為節省檢驗費用,及避免鋼瓶因檢驗不合格遭壓毀而無瓶可用,因此掛上偽卡逃避檢驗。如經查獲,可依偽造文書、違反消防法第15條及第42條、公共險物品及可燃性高壓氣體設置標準暨安全管理辦法第75條等罪嫌移送法辦,或處以行政罰鍰,最高可處10萬元。掛偽卡當然要受處罰,但是政府稽查桶裝瓦斯零售業者,部分業者有灌裝重量不足和普遍超量儲放情形依法裁處,業者批擾民。
依消防法規定,桶裝瓦斯行零售業者只能儲放量限128公斤,否則依「公共危險物品及可燃性高壓氣體設置標準暨安全管理辦法」裁處2萬到10萬元。受檢業者滿腹牢騷表示,清白做生意沒有不法,如果店裡只儲放6支桶裝,根本無法應付客戶需求,批評稽查人員大陣仗檢查,業者不堪其擾,也不滿頻頻受罰。其中最超過的是台中市,今年都還沒結束,累計開出的罰單總額,已經突破1400萬,引發業者群起反彈,認為消防局執法過當,根本是把開罰單當成在做業績。另外對於偷斤減兩的部分也很嚴苛,經濟部公告修正「石油管理法」,增訂經營 液化石油氣業者,必須定期向主管機關申報氣源流向供銷資訊,分裝廠在桶裝瓦斯上也要標示重量,瓦斯行也要保證灌的瓦斯重量不得偷斤減兩、並標示價格,如果遭稽查沒有符合規定,將可以依照石油管理法,罰業者10萬元以上、50萬以下罰款。

              成本轉嫁到消費者

     桶裝瓦斯的管理如同價格全省無法統一一樣,甚麼瓦斯不落地政策、瓦斯行只能存放六支鋼瓶的量、鋼瓶的檢驗與鋼瓶開關的汰換…,在在都顯示苛政猛於虎,如同油電雙漲般的帶動物價上漲,瓦斯業者如果活不下去,會將成本轉嫁到消費者身上,如政府再不重視,業者也只有收攤一途,屆時造成的社會問題,民生的不方便,政府再來政策大轉彎,恐將後悔莫及。◎向前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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