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9版 高市議會正副議長選舉亮票案大逆轉 蕭永達無罪定讞
藍綠議員要求司法還清白
高雄市議會亮票案終於得到遲來的正義。遭到起訴並在一審判刑的市議員蕭永達,在二審獲得平反,確立地方議會選舉正副議長不屬於選罷法範圍內的法律見解,讓以後的正副議長選舉不必再遮遮掩掩。
合併後的高雄市議會,第一次的正副議長選舉,因為是政黨對決,所以創下最乾淨選舉的歷史紀錄,甚至,議會當時還依照合併前的高雄市議會慣例,允許檢察官在旁聽席觀禮。
六十六位議員全被傳喚
不料,高雄檢察署竟然指揮高雄市警方全程錄下正副議長選舉過程,而且還據以作為偵辦亮票案的證據,而且六十六位議員無一倖免,全部都傳喚到案。
檢方的動作,曾經引起市議員普遍不滿,痛批檢方昧於政黨政治責任的事實,將最乾淨的選舉污名化。
甚至,就連總統馬英九與檢察總長黃世銘都遭到怒火波及。不知道何處來的小道消息,指稱檢察總長黃世銘自認抓到新北市議會民進黨議員亮票的小辮子,所以向馬英九報告後,開始全面偵辦五都議會正副議長選舉的亮票案。
於是,就連當時是正副議長候選人的議員在內,六十六位議員全部被高雄檢察署傳喚到案。
儘管合併前的第四屆高雄市議會曾有亮票無罪的判決紀錄,可是由於議員怕事心態,檢察官的心戰喊話,加上無能律師的錯誤建議,於是一開始就有五十四名議員坦承犯行以認罪協商交換緩起訴。其中,副議長蔡昌達首先低頭認錯,造成民進黨內連鎖反應,綠營議員紛紛認罪,讓檢察官不費吹灰之力,就連參選議長的康裕成都束手就擒。
五十四名議員認罪協商
在審判中認罪協商而獲輕判。
第一批起訴的議員陳麗娜、蕭永達,雖然否認犯行,可是一審法官並不採納蕭永達的政黨政治的主張,將兩人判刑五個月,得易科罰金。
就在高雄地方法院一審判刑後,台中市議會的亮票案卻無罪確定,由於出現不同見解,因此對於其他八人的宣判暫緩下來,他們的律師認為可能是一審法官希望藉著蕭永達的上訴案,能夠得到統一見解後,再處裡其他八人的亮票案。
蕭永達上訴後,在二審開始時並不樂觀,審判長周賢銳一度還認為是浪費司法資源,考慮除了五個月刑期外,還要加上褫奪公權的處份,據說因此讓同時上訴的陳麗娜敲起退堂鼓,半途認罪而撤銷上訴,只有蕭永達豁出去,一定要爭個是非分明。
二審判決文中,周賢銳認定正副議長選舉是議會內部推舉事務,不同於選罷法或正副總統選罷法的投票行為,雖然同樣是採取無記名投票方式,可是還是不屬於刑法規範的國防以外的秘密,甚至,二審認定蕭永達亮票頂多是自願放棄無記名投票對自由意志的保障,如以洩密罪論處,無異是擴張解釋。
現行法律不認為議會選舉該規範
蕭永達的律師周元培解釋,在答辯中主張正副議長選舉絕對不同於一般選舉,否則正副總統選舉就不必另行制定法律,一起以選罷法規範。周元培說,既然總統、副總統選舉以專章規範,可是議會正副議長選舉並沒有另行制定法律來規範,可見現行法律並不認為議會選舉該規範,其投票行為當然不構成洩露國防以外機密的罪責。
亮票行為不構成洩露國防以外機密的罪責
許崑源:正副議長選舉禁蒐證
甚至,在法律中還有專章討論妨礙投票的規範,可是卻沒有提到如何處罰亮票,反而在專章中提到刺探投票就該處罰的論點,現在檢察官指揮警方在議會錄影蒐證,畫面出現選票勾選鏡頭,無異是在刺探投票,因此,檢警都可能涉及刺探投票的罪刑,如果檢察總長黃世銘真的是正職的司法鐵漢,就不應該選擇性辦案,而應追究檢警刺探議員投票內容的罪責。
對於一審不採納蕭永達的答辯,周元培遺憾表示,應該是一審法官心態過於保守,才會採納檢方最保守的見解,認為投票是秘密事項而判刑,卻沒有考慮議員投票不同於公職人員選罷法或者總統、副總統選罷法的事實。
決定在未來抵制檢方
在蕭永達無罪定讞後,以認罪協商交換緩起訴的議員為之氣結,埋怨辯護律師盡出餿主意,害他們罰錢、上課,還要勞動服務外,也留下不名譽紀錄。
目前不分藍綠議員,一致希望司法還以清白,不要再扭曲醜化他們,但是希望歸希望,因為認罪協商的議員只會說,卻沒有動作,又怎樣由司法還以清白?
不過,高雄市議會在議員蕭永達鼓動下,決定在未來採取抵制檢方的動作。
議員蕭永達首先以台中市議員亮票案宣判無罪判決為例,建議遭判罰款或服勞役的議員可向高雄檢察署求償,並要求議會邀請檢察長蔡瑞宗赴議會說明亮票案相關案情。不過,蔡瑞宗根本不理會蕭永達的提議及議會的邀請。
但是,議長許崑源強調,為維護議會尊嚴,往後絕不允許相關單位進行正副議長選舉的蒐證。
檢警有違做客、做人道理
法界人士指出,檢警在正副議長選舉時進行蒐證,的確屬於不當行為,尤其議會是邀請檢察官觀禮,把檢察官當作客人,結果客人在未告知主人的情況下,就私自錄影蒐證,實在有違做客、做人的道理。現在,議長許崑源主張禁止檢警到議會蒐證,絕對是依法而為。
依據法律規定,檢方進行蒐證,必須檢附相當程度的犯罪證據,然後向法官申請監聽、搜索票,然後才能進行蒐證,但是以前是因為把檢察官當客人,才允許檢察官進入議會,以後正副議長選舉時,除非檢方提出法官允准的搜索票,否則議會可以拒絕檢察官的蒐證行為。
此外,議長許崑源又指出,下屆議會正副議長選舉,除了領票的監票外,將不再設置監票員,議會六十六位議員,人人都將是監票員,並將強力維護議會自治的精神。 至於高雄檢察署表示,對於蕭永達無罪定讞,要等收到判決書後,再研究提出非常上訴,法界人士也認為不必浪費司法資源。
無記名投票賦予秘密投票權利
法界人士根據最新的『刑法芬則新論』指出,民意代表屬意的正副議長人選,完全是民意代表個人的政治取向,不願意讓別人知道,這是『他的秘密』;願意讓別人知道,刑法不可能處罰洩露自己秘密的行為。
另外,『刑法分則新論』又指出,無記名投票的設計,目的在使投票權人能不受干擾,依自己的意志決定投票內容,換句話,無記名投票在於賦予秘密投票的權利,而不是賦予保守秘密的義務,行為人並非不能放棄自己的秘密,所以亮票行為就不適用洩漏國防以外應秘密事項,當然是無罪。●喬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