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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ugh-guy - 很角色週報128期 | 2013-06-11 03:15:45|

4版  墾丁數百家民宿 九成違法 

     檢舉信石沉大海 原來主管官員涉嫌帶頭「包庇」

 

       違法民宿在全台灣已難計其 數,光是在屏東縣墾丁地區何止數百家,悠活一案爆發後,如糞坑似的越攪越臭,最可議的是,屏東縣府主管取締工作的官員竟然「帶頭」經營違法民宿,民眾因此才恍然大悟,向縣府檢舉,不是沒下文,便是「查無營業」情事,難怪違法民宿在墾丁如雨後春筍般,爭相成立,檢舉函雖如風雨似的撲向主管單位,但不檢舉還好,越檢舉越多違法民宿,箇中端倪,連單純的縣民都知道,問題出在哪裡﹖

查無營業 官官相護

    那位屏縣府觀光傳播處處長鄞鳳蘭在放縱「老公」某報駐屏東記者林某違法經營民宿,公然牟取違法暴利,被媒體爆料後,縣府領導高層似乎還在「禪定」中,毫無反應,檢舉信不斷飛向縣府,但當地民眾指出,沒路用,自家人的事,怎不「官官相護」,只是叫「老公」不要再做了,但民宿所有權名下是女處長的違法民宿,依然照常營業。
    想想看,主管處長「老公」的違法民宿都不被取締,如對其他違法民宿加以取締,能說得過去嗎?難怪,台灣旅館業最大的「違法民宿」悠活一案發生迄今,六個區還有二區照常營運,另外四區也不過是「暫時」停業。女處長對這件事的公開說明,吱吱嗚嗚,總是給外界「理不直,氣不壯」的感受,稍後,被爆出連她這個主管官員的「老公」都在經營「違法民宿」,消息傳開,外界才恍然大悟,墾丁地區為什麼十多年來違法民宿會到遍地都是的原因。
   主管處長放任「老公」違法經營民宿,外界好奇,她主管的取締單位是否有過「開罰」取締的記錄,有識之士的回應是,別傻了,掩遮都惟恐不及了,豈有對自己開刀之理,不信的話,相關取締公文可攤開出來讓小百姓「聞香」。
   據指出,悠活已被罰鍰,其他違法民宿被取締者也是有限,當然,女處長「老公」的違法民宿,既使換了「人頭」照常營業,大概還在睜眼閉眼,這就是典型的「只許官員放火,不許百姓點燈」。

  曹老師只許州官放火?

    政治人物中不乏「不學無術」之流,搞教育出身的曹啟鴻,數十年教育生涯,有教無類,當然不可能「才高八斗」,但也不致於才疏學淺到「不學無術」地步,對歷史上事故多少有了解,如果,他知道古人那句「只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的典故,略有涉獵,對他旗下官員如此「造次」,當然會視為政治工作推動的最大「恥辱」,早就對失職官員採取適當處置了,但到現在,民宿亂如麻,更有主管處長放任「老公」出面帶頭違法經營民營,公然引領違法風潮,卻沒有施鐵腕徹徹底底的「依法辦理」。
    為此,對「只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這句古諺對施政工作的打擊,是何等重大,如有必要為曹啟鴻「借箸代籌」,給他對這句古訓加以詮釋,這句千年古訓的典故,出自南宋詩人陸游在所著「老學庵筆記」,指出有個叫田登的讀書人當上了州官,他相當在意自己「名諱」,不許屬下和百姓隨便稱「登」及讀音相近字詞,一旦誰有不小心觸犯他的名諱,立即下令鞭打,於是,整個州郡內的百姓都稱呼「燈」為火,到了元宵節都照習俗要「放燈」,也就是現在的煙火節,大家提燈龍慶祝,而州府則事前貼出公告,「本州依例放火三日」,小百姓看了都哭笑不得,後人才以「只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來形容主政者限制人民的自由和權利,官員自己只可肆意妄為的醜惡嘴臉,也有人以此用來譏諷對別人苛刻要求,都放任自己放縱行事的最醜陋「典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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