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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ugh-guy - 很角色週報126期 | 2013-05-13 06:40:15|

8.9版   吳乃仁洪奇昌 遷戶籍避入獄 

                    政治人物知法玩法 使出拖延戰術 還是要吃牢飯

 

    民進黨新潮流系的三位要角,「兩粒仁」中 的前國安會秘書長邱義仁涉及貪污案羈押後獲釋即南下種菜去,後以證據不足始獲無罪之判,另一粒仁即民進黨中央秘書長的吳乃仁則在擔任台糖董長任內受也是新潮流主流人物,擔任過前海基會董事長的洪奇昌之託,將台糖價值八億七仟萬元土地以董事長職權「低價」售給洪的一位企業金主春龍公司,造成台糖虧損近三億元,被法院依背信罪刑判處徒刑,吳乃仁三年十月,洪奇昌則二年四月,二審判決定讞,原應在這個月入獄服刑,卻以遷移戶籍手法,可能延後到下月。

    二人均表示極度不滿,同聲喊冤,雖然沒有民進黨人慣用的一旦涉案便推給「政治迫害」,但吳以「戰犯」自詡,洪則一再尋求非常上訴爭取「平反」,但依法任何回應,二人入獄服刑,一場牢獄之災已是劫數難逃。

      吳乃仁自稱「戰犯」

      吳乃仁以「戰犯」自命,雖不是民進黨人叫得震天價響的「政治迫害」,其實,其自命「戰犯」意涵,也差不多意思了,甚而用詞更高一級,比喻二次世界大戰的「紐倫堡戰犯大審」以及由當年麥帥主導的「東京戰犯大審」,都是當時戰勝國以「戰犯」之名審判戰敗國的德、日兩國在戰爭中擔任要角大員,以挑起戰爭,破壞和平,「戰犯」之名處以重刑,有名的東條英機即因此被處吊刑喪命。
    以戰勝國姿態將戰敗國大將加上「戰犯」罪名判處重刑,即今「戰犯」罪名仍然引國際爭議,因為被處刑「戰犯」們,堅持是在敵對兩國交戰中受政府之命執行任務,乃公認為國民應盡義務,吳義仁自命「戰犯」,以他涉及刑案而遭刑罰,捨棄「政治迫害」,顯見,他潛意識中,認為在國、民兩黨大選中,他擔任當年民進黨二次總統選舉總幹事,掌選戰兵符,他運籌惟幄,惜在「決戰千里」中吞敗,「選後算帳」成為「戰犯」,對手以戰勝姿態對他主導台糖土地「低價」出售之名,透過司法追訴,判處其三年十月徒刑,以「戰犯」自命的吳乃仁果然出手高人一等,除抬高自己被「冤判」的強烈反彈外,對未來坦然入獄,表現氣勢逼人,絕不討饒精神。

       洪奇昌尋求非常上訴

    反觀被判處二年多徒刑的洪奇昌,則一直到處奔跑,為這個對他而言,無寧是「遲來的刑責」上身,企圖尋求非常上訴,這種不斷為這個官司「平反」,表現了強烈意志,顯示一如他強調的「不信公理喚不回」。
   果然,新潮流人的表現,縱使涉案判決確定,他們的回應也不落「俗」,慣用人們聽煩了的「政治迫害」,如在獄服刑的前總統陳水扁由他起,一家人都把「政治迫害」掛在嘴巴,叫得漫天飛舞,等而下之,也都一旦觸犯刑責便「政治迫害」個不停,令人生厭,似乎認為只用「政治迫害」便可為自己犯行取得社會大眾認同,甚而對司法審判施加壓力,其實,手法用盡,終有「窮詞」,黔驢技窮,老梗玩不出新花樣之日。
    難道,他們在終日打雁,震日叫著「政治迫害」不停中,卻看不到國民黨三位馬英九總統「愛將」,從前立委、行政院秘書長林益世涉及中鋼爐渣公然索賄弊案判刑七年多徒刑,雖然,外界以輕判反彈強烈,但官司可以打到三審,初審「輕刑」在認事用去上是否不妥,但二審後改變機率很高,林益世的官司之災,現在才開始,民進黨人別把「法院是國民黨開的」,真信其有,是否改判重刑,何妨拭目以待。

 

 

 

 法院是國民黨開的?

   從李朝卿、林益世、賴素如涉案均被押 明顯汙衊司法

    而李朝卿在二任南投縣長選中大勝,被馬英九公推為值得支持的政治人物,但他涉及工程索賄案,已累計案件驚人,遭檢察官羈押後,法院以無串證逃亡之慮,給予交保候傳,未來官司進入審判,不難預料,一定是重判「伺候」,從李朝卿獲交保後,依地制法應可申請復職,在回南投縣府幹完還有一年多縣長任期,他打的如意算盤是,回縣府一邊當縣長,一邊打官司,尤其,對在偵查期間對他作不利證詞,甚至責任全推卸給縣太爺的縣府官員,在押時拿這些部屬一點辦法都沒有,復職後便可好好「清算」,但他的復職申請已在社會清議交相責難中,遭中央駁回,他只好乖乖接受此一事實,以一介小民全心打他的官司了。

          國民黨三紅人均落馬

    從林益世到李朝卿「朝中紅人」先後落馬涉及重大刑責,似乎「政治迫害」在這二人身上用不上,所謂「法院是國民黨開的」,也距事實太遠,如果,法院對民進黨人追訴便是「政治迫害」,且問,既然他們動不動以「法院是國民黨開的」這麼認定,那麼,林益世也好,李朝卿也罷,都是「朝中有人好做事」,但所有的「庇蔭」完全沒用,二人照樣收押,一樣要被追訴重刑。
   如果,民進黨人還是相信,他們的人觸及刑事都是被「政治迫害」,法院在看馬英九眼色行事,那麼,那位在國民黨中近來竄起的大紅人,即台北市議員賴素如,他涉及太極雙星一案,只被查出收了一百萬元「好處」立即被收押,朝野人士深知賴素如另一項職務是馬英九兼任國民黨主席辦公室主任,稱得上馬英九最相信也最接近權力核心的政治人物,一旦犯案,大家心目中的總統「紅人」都失效了,照樣關進看守所,這個典型的鐵一般事實,莫非「政治迫害」也開始「質變」,不分敵我不成?由此足以推翻「法院是國民黨開的」這句套語爛調。
   吳乃仁、洪奇昌會在同一案件中遭判徒刑,就二人過去在民進黨的表現,二人識見高人一等,操作選舉佈局,也被認為是黨內具有一言九鼎影響力,民進黨在野二十多年,終能在逆勢操作下取得政權,這二人以及另一位「連笑臉都有深意」、胸有成竹的邱義仁居功最大,為此,陳水扁登上大位後,吳乃仁不願「入閣」,獲派台糖董事長,邱義仁則是從行政院副院長、總統府秘書長到掌管國家安全大政的國安會秘書長,可見其位高權大,深受陳水扁重用,而洪奇昌則似乎低調多了,因而出任海基會董事長,在當年民進黨政府對大陸幾乎是「閉關政策」下,海基會如閒差,但董事長的地位崇高,具有象徵性意義。
    始料未及的是,這三位把新潮流運作上民進黨最具影響力第一大派,在三人政治操作,翻手為雲,覆手為雨,其手法高桿,其閱人無數,一切盡在掌握中,卻也先後落馬,觸及刑責,可見,在政界中指揮大局的重量級人物,往往有一旦大權在握「便把權來要」,反而輕忽了應該避免卻未避免的紅線,也許在他們眼中,在權力揮灑中,那些都是小事一椿。好在邱義仁收押後,最後因證據認定因素,獲判無罪。


          引用法條各有不同

    但比較邱義仁的「幸運之神」眷顧,吳乃仁、洪奇昌二人便惡運當頭,未能倖免。
    法院認為吳乃仁應洪奇昌請託,將霧峰一塊台糖土地「賤賣」給洪奇昌「企業金主」,也就是對他「政治獻金」的春龍公司,造成台糖損失,法院以春龍公司根本不具優先承購資格,但吳乃仁卻在九十二年由他這個當時是台糖董事長職權,指示下屬賦予春龍公司「意定優先購買權」。
    法院認為,吳乃仁核定這筆土地出售價格,卻指示以低於市價的六億二千萬元出售,造成台糖損失近三億元,春龍公司獲得暴利,洪奇昌因保有「對價關係」,雙方依背信罪獲判徒刑,由於背信罪在刑法上為二審定案,因此,從檢察官起訴到一審審判,二審定讞均獲判有罪,都是一以貫之,沒有爭議,依刑案一旦判刑確定當然只有入獄服刑,雖然以「戰犯」自命,及至尋求非常上訴,都不影響執行,既使二人都把戶籍遷至宜蘭,但入獄拖得了一時,卻拖不了一世,大概拖到下個月二人即該瑯鐺入獄,成為他們「老大」陳水扁「獄友」,只是一在中部,一在宜蘭,在法律之前,既使自命戰犯、尋求「非常上訴」,顯然都與事無補。●風信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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