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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ugh-guy - 很角色週報124期 | 2013-04-15 04:14:48|

16版  高市違停車輛拖吊範圍 七月起將增至十一個行政區

           議會「八點擋」 拖吊業恐倒閉

 

 

              高市違停車輛拖吊範圍不再侷 限南高雄!高市交通局決定今年七月起將民間拖吊車業務從目前四個行政區增至十一個,以改善日益嚴重的違規停車亂象;惟市議會訂定拖吊八原則,僅准拖吊並排、停放消防栓前等狀況,其他仍以開單告發取代直接拖吊,目前拖吊業務僅限新興、苓雅、前金及前鎮等部分南高雄區域。

 

 

 

北區肇事發生率高出1.8

然而,北高雄左營、鼓山及鳳山等行政區近年來商業活動增加,違規停車狀況不少,交通局分析也發現,這些行政區因違規停車導致肇事發生率高出有拖吊區域達一點八
,決定自今年七月起,將左營、鼓山、三民、鳳山、小港、鹽埕及楠梓等七個行政區,也納入民間拖吊業務範圍。
交通局停車管理中心主任蘇俊欽說,增加拖吊範圍是要改善市區違停亂象,避免因此造成車禍事件,但同時也會增加停車格位,方便民眾停車。

拖吊訂八原則

至於所謂的拖吊八原則,包括車輛出現並排、停放消防栓前、公車站牌前或人行道上、佔用殘障車格、停在轉彎十公尺內、阻礙他人進出,或停在重要拖吊路口時,業者才能拖吊。
而對於違停拖吊業的「從寬執法」,不少民眾肯定民代體恤百姓疾苦;但也有民眾憂心,若違停拖吊只針對八米以上巷道,那日後八米以下巷道、包含六米消防通道巷弄違停不就不用拖吊,到時一堆汽車停進巷弄,發生火災影響消防車進出救災,誰要負責?
這項違停拖吊新制,明顯從寬執法,未來民眾違停車輛如果未在上述區域,包括違規停放黃線、卸貨車格、計程車格、警備車格或佔用機車格,車輛都不會被拖吊,充其量僅會收到警察告發違停的罰單。

從寬執法 民眾反應兩極

拖吊業者陳塽得表示,若要如此從寬執法,交通局乾脆不用委外,直接由市警局交通大隊派車拖吊就好。他同時自嘲,「如果未來東西區委託民間違停拖吊也比照辦理,黃線與八米以下巷道都可以違停,那拖吊業者恐怕要倒了!」
業者陳情表示:配合市府執行停車管理政策多年,承蒙 鈞長及各相關長官同仁愛護及照顧。深切了解違停車輛拖吊業務的敏感特性,在執行上,莫不以謹慎態度,履冰臨淵以赴。惟對於今後若依高雄市議會對未來委外民間拖吊違停車輛所作決議之要求,本業者固也尊重高雄市議會之指導與監督,但就本身多年執業經驗,亦須提出對於可能因此衍生之情況以及產生對公共利益之負面影響之憂慮。尚祈鈞鑒:

業者提出六點陳情

一、 議會對於限制違停車輛拖吊決議內容,未來會否因有「執法從寬」規定,而致違停取締之業務人力浪費、效率低落,甚至違反本身公權力的執行目的。
二、 在議會決議可拖吊之違停以外情形,包括交岔路口十公尺外紅線處、黄線、車輛不依規定停放(如斜停等)、未緊靠道路、救護車專用格、卸貨車格、計程車格、警備車或汽車佔用機車格等之車輛將不會被拖吊,勢將使上述違規停車情況大量增加,嚴重影響交通秩序。
三、 八米以下紅線巷道,須經交通局每半年議會開會期間,報經議會備查後之路段,方可取締違停拖吊;亦即違停拖吊之執行將僅限於經公告之「例外」路段,屆時巷弄停車問題勢將增加紊亂,嚴重者更有警消及救護車輛進出之救災與公共安全的威脅。
四、 停車秩序的管理也是對於交通運輸政策引導的手段之ㄧ,推動「綠色運具」成長已是本市邁向進步與永續都市的重要指標。對於違規停車取締放寬不啻是對於鼓勵民眾減少開車政策的一大倒退,也降低民眾搭乘大眾運輸的意願。
五、 良好停車習慣的養成,亦屬整體城市公民教育的重要一環。放寬對於違規停車拖吊取締,將有助長駕駛人違停的投機心態之虞,也對守法的用路人不盡公平,長遠來看,更損及城市市民守法素質的提升。
六、 委託民間執行違停車輛拖吊,在有效維持停車秩序品質的同時,亦對市府停車作業基金有一定程度的挹注。對於拖吊業務執行的限縮,將會有不僅對基金的收入產生重大影響,更可能使民間業者退場的雙輸局面。●向前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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