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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鋼通運公司是中鋼子公司,主要業務為運輸中鋼原材料等物資。(記者翻攝)
中鋼運通公司是中鋼子公司,主要業務為運輸中鋼原材料等物資,近年來該公司工會為會員謀福利,與資方協商的共識隔天就推翻,甚至跑到市議會抗爭,企圖搶媒體鏡頭,10月初更發採訪通知給媒體,於10月9日前往勞動部抗議,工會理事長王慶宏甚至公然喊話要丟汽油彈抗爭,由於其抗爭理由為要簽不定期契約及要求公司替合約期滿下船等待派船的人投勞、健保,因這種要求已違反國際公約,無異是橫材扛入灶,也令人對工會抗爭感到莫名其妙!
中鋼運通公司企業工會於10月9日發出的新聞稿中指出,該工會在7月有上百名會員(台灣船員)遭到資方違法中斷勞、健保,即刻向勞動部檢舉反映,表示因中運與船員間的勞動契約應屬於不定期契約,資方片面斷保已明確違法。
中鋼運通工會衝撞勞動部。(記者翻攝)
對此,中運公司馬上發新聞稿反駁並嚴正澄清,國內外航商與國際船員普遍簽定的雇傭契約採行「定期契約」,此源自於海勤人員工作特性、國際公約及航運界慣例;此外,中運公司依照國內船員法及國際公約規範,與聘僱船員簽署定期雇傭契約,並在契約期間為船員投保勞健保,和國內其他航商做法一致,且經最高法院判決確認,並無疑義。僱用契約到期後的下船船員,可依勞保條例規範與主管機關函釋,轉至船長公會或中華海員總工會投保,此作法也是國內業界慣例,且已行之有年。
中運公司依法未給予僱用契約到期的下船船員投保後,至今仍維持相同船員調派及執行航運任務,每月約有30位至50位船員上下船,調派人數與過往相當;另,中運公司為體恤下船船員,勞資雙方於今年7月10日進行協商,對於退休金、福利金保障及加發再上船獎金等,均有簽署協議,未料中運工會片面否定共識,訴求一變再變,令資方無所適從。此外,中運工會日前曾向法院聲請「中運公司不得針對下船船員退保之定暫時狀態」,惟於8月7日及8月26日兩次遭法院駁回,法院認為退保不影響船員自行投保之社會保險保障,且退保後的船員陸續有再簽訂定期契約上船,證明中運公司為無雇傭關係船員退保完全合法。中運工會已知最高法院認定船員僱傭關係為「定期契約」,卻無視判決自行扭曲為「不定期契約」,且不實指控公司逼退船員,進而要求公司違反勞保相關法令繼續為下船船員投保,並透過陳抗方式企圖混淆社會大眾,此作法實不可取,中運公司無法認同並嚴正駁斥。
中運公司自成立以來堅守依法行政原則,照顧船員初心從未改變,不僅過去數年船員調薪近20%、提供防疫獎金、提高伙食費、優化船員工作服與安全護具、建置船上網路通訊,也增添遠端醫療服務,即時解決船員醫療問題,提供台籍船員良好之工作環境及福利。為確保船舶正常營運及航行安全考量下,中運公司承諾所雇用的台籍船員,在符合選派標準及遵守船隊紀律下,每次航運任務結束後將優先聘僱,未來仍維持國內同等規模船公司台籍船員比例最高之政策,保障台籍船員工作權益。中運公司也呼籲中運工會應優先考慮理性溝通協商,勿將下船船員退保與船員工作權進行錯誤連結,期盼中運工會正視法院判決、主管機關函釋以及業界慣例,與公司共同商討真正能保障船員的配套做法與福利項目,才是通往勞資和諧及維護船員權益的雙贏道路。
一位不願透露姓名的中運工會會員向本報指出,該工會目前會員約480人,每月會費繳交1000元,工會每月就有48萬元每年近6百萬元收入,經費充足的可讓理事長舉辦座談會,影響輿論,動員抗爭引發媒體及主管單位注目,使其達到個人和工會利益,當然舉辦了好幾場的座談會討論船員能不能簽不定期契約,並特別邀請專家學者和工運界的大老,與會的發言讓人感覺,這一些人了解勞工法令,不了解國際公約對船員的保護及船員工作的特殊性,單是就勞工相挺而發言,沒有去考慮如果違反國際公約將會害台灣的船隻無法通過靠港國的檢查,被視為黑心公司,將無法靠岸作業,只剩下跑台澎金馬。
一位熟悉國際公約人士說,處理事情要先去了解,船員是屬於船員法管理,船員法的主管機關是交通部,航港局,為什麼會用定期契約,是因為國際海事勞工公約規定,船員在船上不得超過12個月,澳洲規定11個月,期滿雇主需負責將其遣返原地,上岸休息至少2個月,這是要保護船員的身心健康,所以台灣才會有船員法,規定10個月必需上岸休息至少2個月後重新等待派船。
所以這些專家學者或工運長老們應該要先去了解,如果要幫他們就要先清楚那裡才是解套者,如何解套,明明這主管機關屬於交通部航港局,你們卻要去衝撞勞動部,根本是找錯方向,要解套就要先修法,要如何符合國際公約,不要害船隻無法作業,航運公司無法作生意,到時候大家只好掛外國籍,用外國船員,到時候船員會更可憐。
船員受聘上船工作時會簽一份10個月的合約,起迄時間很明確,合約期滿下船就沒有雇傭關係,就非中運的勞工,中運公司本來就沒有義務幫他們投保勞健保,說公司借機要逼退台籍船員,真的是睜眼說瞎話,之前的作法是要鼓勵船員回來工作所以雖然合約期滿下船,公司繼續幫船員投保勞健保,雖然有一些船員不回來,跳槽去別家公司,也沒有向其索賠,因為持續投保卻被工會拿來當抗爭的藉口說是不定期契約,逼的公司只好行文勞保局解釋,勞保局也回文明確告知,合約終止下船,非屬員工本來就該停保,這時中運工會理事長王慶宏又利用一群不熟悉法律的工會會員帶頭到處抗爭!
該位熟悉法律人士強調,7月10日再協商達成協議,為了鼓勵船員回來上船,上船前這一段時間所交的費用公司會補貼,這一段時間沒有領的福利金也一樣補貼,這樣船員都沒有損失,雙方滿意後簽名協議圓滿完成,7月12日工會發新聞稿說要罷工投票,真的令人傻眼,這一部分要解套,也要先去把定期契約先解套成不定期契約,有沒有勞雇關係是你們自己的事,勞保局只能就事論事,沒有雇傭關係憑什麼要幫你投保,這是沒有錯的啊!
所以說到底解套的就是交通部,找勞動部他們都搞錯了方向!王慶宏理事長到底是要解決問題還是要惹事要鏡頭,就為了中運工會理事長一己之私,以前利用公務手機聯絡幫家裡做船員運補的生意,被檢舉後被中運公司沒收手機因此牽怒公司,處處都在打公司,不是真的要處理船員的事,勞師動眾讓一堆人跟著盲從,王理事長應該好好想一想吧?別再浪費大家的時間及社會成本,不覺得中運的船員讓你們玩的很可憐嗎?
蘇小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