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版 屏縣府拆違建 年預算50萬元
只能拆二、三件 民眾舉發案件被排到一萬多號 難怪成為違建天堂
一位留學英國學人吳金章經他的太太許惠英向屏東縣政府檢舉他在屏東市德豐街一一二號私宅前一一六號的住宅為違章建築,要求屏東縣府依法拆除,他提出政府規定各級政府對九十五年後的違建一律視為「新違章建築」,應「即報即拆」,也就是說凡是新違建就得立即拆除,可是,吳家這回「急驚風遇上了慢郎中」,縣府主管單位的建管科可有一套「兵來將擋,水來土掩」手法,他們祭出「絕招」,以人民檢舉違建,只是告發性質,並無要主管機關有決定拆除之權利,之後,更加上了一個理由,屏東縣府拆除違建一年才編列區區五十萬元經費,這筆經費只夠拆二、三件違建,沒錢難辦事,只好回以按前後排列順序拆除,據指出,吳金章的舉發案被排到一萬多號,要等到拆除,可能好幾百年以後的事了。
主管官員樂得清閒
這個案例,反映了一個相當突兀的現況,舊違建有多少,撇開不談,即報即拆的新違建都排到一萬多號,屏東豈不成為「違章建築的天堂」了,主管官員對違章建築的處理工作,因此,可樂得一年執行二、三件,其他好上萬件只好一邊涼快去,官員「等因奉此」,閒來無事,豈非平日只有喝茶看報紙,呼呼了事。
對這位留英學人在面對屏東縣府處理違建案件的手法,只有無奈,還是無奈。
雖然,他偏不信邪,為了這件事鍥而不捨的面對縣府主管違建官員善於「舞文弄墨」,拖推拉扯深為不滿乃一狀告到監察院,監察院根據他提出的舉發實證函文屏東縣府應依法處理,但官員就是天馬行空,一味避重就輕。
吳金章為此找到他過去屏東中學學長學弟,先後擔任屏東縣長的現任民進黨主席蘇貞昌,以及稍後也當縣長的蘇嘉全出面向屏東縣長曹啟鴻打招呼,要求儘速處理,但沒有下文,為此,他又洋洋灑灑的寫了一紙情文並茂長信給曹啟鴻,指政府明文規定新違建是立即舉發、立即拆除,卻是泥牛入海,全無音訊,可能是,曹啟鴻大筆一揮交回原主管官員處理,球已踼回原單位,當然又是虛應故事一番吧!
陳情監院也不敵官官相護
監察院已回函給吳金章的太太許惠英,也是新違建檢舉人,要他追蹤屏縣府處理過程,該院會依法究辦。
據指出,被舉發新違建的當事人叫王素貞,她的老公謝文展頗有來頭,除了在某科大兼職外,更是屏東縣政府綠色能源開發小組委員還兼屏縣府工商策進會委員,和縣政府關係密切,新違建應即報即拆,但舉發案已拖了近二年均懸而未處理,是否有「官官相護」情事,不得而知。
不過,縣政府城鄉發展處屬下的建管科官員卻搬出一些似是而非的理由,搪塞了事。
官員們最冠冕堂皇的擋箭牌是,按「人民向主管機關檢舉違章建築,按係告發之性質,僅使主管機關處理,並無要主管機關執行拆除之權利」,這是建管官員為了應付那位留英學人吳某的舉發,而在諸多法條中,尋尋覓覓,才找出的一推拖了事的條文,官員們的心態巧妙,手法偏執,不由令人大開眼界。
如果,照屏東縣政府的事後「引經又據典」,告發事件並無即行執行之權利,那麼,今後所有違建發生了,即使再多的舉發,到了屏東縣府手中,便可抬出這個解釋令,全數擱置,不予理會,這也難怪,屏東違建到處有,違法民宿滿天飛,反正縣府有告發案並無要主管機關執行之權利,人們只好坐視違建滿天飛
了,今後,屏東縣民都可以大剌剌的大興違章建築,因為,縣府有不必執行的「保護傘」,縣府官員當然要大家無事一身輕,皆大歡喜了。
官員: 告發事件無即執行權利
尤其,一年勒勒長,違建到處有,屏東縣府可摳的很,全年編列的拆除違建經費僅區區五十萬元,這筆錢大概拆個二、三件都不夠,為此,吳金章夫婦向縣府舉發謝文展、王素貞夫婦的新違建,被編列到一萬多號,以一年拆二、三件,一百年也不過二、三百件,一萬多號要等多久,已不是二、三百年,也不是一、二千年,可能要和中華民族五千年文化歷史比久長了,這是一個天方夜譚,也是滑天下之大稽的施政績效,相信,做為屏東縣民面對這個被扭曲了事實,都要汗顏之,實在真可笑。●高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