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規定,學校外聘人員只有長期代理教師有給假比照約僱人員辦理,其餘像2688、兼任、短期代理代課教師,可以請假,但只能調整課務。 但是,羅忠彬和郭金池竟然要勞工局施壓學校,理由是校方沒有給他們女兒特別休假、給薪喪假、給足產假,違反勞基法,要勞工局裁罰學校。
藉口校方違反勞基法
另外,學校未兼行政教師早就免簽到退,而是以班級日誌的方式來取代。班級日誌可「證明」服務人員的出勤狀況,因此沒有再設置臨時人員簽到簿。結果,羅忠彬和郭金池的女兒好像抓到把柄,認為學校「僅設有工作日誌,且其上未記載勞工到勤及退勤時間,涉嫌違反勞動基準法第30條第5項之規定」。 由於課後照顧班的經費來自家長,如有結餘,每位家長平均超過十元,校方還必須負責退款,因此當特權結合其他三位臨時人員,一起向校方索賠,信義國小校長及承辦人只好向教師工會求助。 校方表示,郭子嫻是九十七年初獲得進用,羅琳雅晚一年,由於是照顧課後留校學生,所以上班時間是中午十二點到下午六點,雖然沒有工作超過八小時,但是四點前,每小時260元,四點後,每小時400元,可說是相當優厚的工作。
郭金池涉打壓弱勢勞工
對於郭、羅向勞工局申訴,校方認為根本是無事生非,因為兩人的假條寫明是事假,並沒有註明是喪假,甚至因為事先沒有給校方同事結婚喜帖,所以校方根本不知結婚,因此,她們聲稱校方不給特別休假、沒有給薪喪假、不給產假,違反勞基法的申訴,校方認為根本在事先都從未聽聞,只知道課後照顧班人員是請事假。 工會諷刺,郭金池長期在教育局當官,擔任教育局副局長,主管信義國小的相關業務,當他女兒佔好缺時,信義國小年年都被教育局評為優等,可是當學校依法行政不能給他女兒福利時,就說學校違法打壓弱勢勞工。 至於管碧玲的執行長羅忠彬,工會指出,管碧玲號稱「有管必靈」,難道是『管自己人的事情一定靈?』羅忠彬幾年前就曾經被爆料,另一位女兒羅淑妃,明明沒有失業,卻能申請勞工局的「黎明專案」,而被批評「特權無限」,這次又透過管碧玲的關係,發動中央的勞動部、教育部,再配合地方的教育局、勞工局召開協調會,特別關切信義國小。
媒體畏懼管碧玲?
工會認為,如果課後照顧人員應該有的福利和待遇,立 委管碧玲應該在立法院大聲疾呼、提案立法,讓教育部門編列相關預算,並且讓2688,以及所有代課教師等外聘人員全部適用,而非僅僅照顧自己服務處執行長的女兒,甚至是自己的女兒。 其實管碧玲的威力何止展現在信義國小,就當工會揭發施壓新聞後,媒體竟然不提管碧玲姓名,不質疑管碧玲在整個事件中扮演的角色?不評論管碧玲何以不制止服務處執行長假公濟私?難道媒體畏懼管碧玲?或者如同以前擔任高雄市政府新聞處長一樣出面搓平? ●喬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