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憲破局了,別說趕不上 明年大選舉行的公投複決,包括降低投票權到十八歲、內閣同意權、不在籍投票,乃至降低修憲門檻等多項議案,統統都「一邊涼快去了」,綠營罵藍營是「歷史罪人」,藍營則回嗆民進黨為「一黨之私」,還是在玩老梗那個老套,一個叫「島國前進」的什麼公民團體都選擇性的糾眾到國民黨部抗議,原來,這個號稱「公民團體」人馬,卻是綠營的「同路人」,他們單挑國民黨,胡蘆裡賣的是什麼膏藥,用膝蓋想都知道,那就是「逢藍必反」。
各打50大板
其實,修憲不成,藍綠都不對,雙方機關算盡,全都是為「一黨之私」,統統不是玩意兒,如有人以第三者立場介入,應是藍綠兩邊都該打一百個大板,不是只罵藍,卻放過綠的,什麼公民團體,立場偏頗,不也是為「一己之私」嗎? 因此,打著公民團體的外衣,只挑一邊抗議,卻放過另一邊,這也是一種誤導,什麼第三勢力根本是變相的「綠色基因」作祟,打開始走的便是綠營同路線,以綠營同路人看待,錯不了,因此,人們期待一個不偏不倚、公平看待問題的真正「公民」,可得睜大眼睛,好好檢驗,不是所謂「公民團體」,就會為公民發出公平正義聲音。 修憲是一個大塊文章,藍綠雙方打開始都以健全國家根本大法為出發點,公義大旗高高舉,都叫人民眼睛一亮,充滿了殷切期待。
日本 剛降低投票年齡到十八歲
民進黨提出的修憲版本有降低投票年齡到十八歲,廢除考、監兩院、基本人權補償、降低修憲門檻以及不分區立委政黨得票率由百分之五降為百分之三。 而國民黨的版本則有一樣降低到十八歲投票年齡,一樣支持不分區立委門檻降至百分之三,此外,另提出不在籍投票入憲以及恢復閣揆同意權。
從藍綠雙方所提的修憲,包括降低投票權、不分區立委得票率,都步調一致,頗有「英雄所見略同」,至於廢除考、監兩院與基本人權補償,沒有什麼爭執,可以這麼說,綠營提出的版本,藍營都可接受,問題出在藍營提出的閣揆同意權與不在籍投票入憲有異見,不願在付諸表決中「一鍋炒」,也就是綠營所說的反對藍營綁在一塊的修憲。可是,對不在籍投票與恢復閣揆同意權二項,綠營表面上不反對,卻提出兩個階段辦理,也就是他們的版本先交付修憲,另二項則留到下一個階段再議,表面話說的漂亮,但藍營也不是好呼攏的,一旦通過綠營版本後,等下一階段時,卻「反臉」不認帳,到時任人宰割,過去和綠營交手,慘痛教訓記憶猶在,因此,堅持要麼一塊兒交付修憲,不同意分開,雙方各執己見,這是修憲破局的原因。 兩黨都在呼攏人民
從高處看這件事,有趣的是民進黨的版本國民黨不反對,但國民黨的版本民進黨卻另有異見,包括不在籍投票與內閣同意權二項,就雙方的立場剖析,綠營似乎「要的比藍營的多」,已失去了均衡,雖然,他們以二項有歧見的可留在下一回合再說,這一手,呼攏人也得看對象,堂堂之執政第一大黨怎麼會輕易被呼攏?
但藍營堅持的雙方版本一同修憲,也是導致這次修憲不成的主要因素,要究責,當然也難辭其咎,相對的,綠營堅持自己版本通過,對手的則七折八扣,更沒道理,為什麼自己的版本非通過不可,對手的版本則留下二項,堅持己見也是說不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