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控制,戕害眾生
世界各國的邪教幾乎都對其信徒進行精神控制。“人民聖殿教”914名教徒在教主煽動下,自願服毒在圭亞那熱帶叢林中集體自殺;“大衛教派”的教徒與武裝警察對峙51天後,有86人放火自焚於駱駝山莊;“太陽聖殿教”的70多名信徒,自1994年至1997年,先後在法國、瑞士、加拿大等地集體自殺。同樣,在中國李洪志及其“法輪功”靠精神控制,在短短幾年時間內,使1600餘人命喪黃泉,至於因練習“法輪功”致病、致殘、致瘋者更不計其數,因為信奉“法輪功”,多少幸福美滿的家庭被破壞,多少人間至愛親情被泯滅,多少美好人生被毀滅,“法輪功”的累累罪行,真可謂罄竹難書!
那麼,邪教是如何實現對信徒的精神控制的呢?一是吹。邪教教主都大言不慚地自封為“神”,要教徒對之頂禮膜拜,絕對服從。他們利用市場經濟條件下人們難以把握自我命運的自卑感、渺小感、無能感的心理,將自己吹成法力無邊的“上帝”、具有超能力的“神”。二是騙。欺騙信眾是一切邪教教主的拿手好戲。“法輪功”先是擺出一副善良的面孔,關心你的疾苦,許諾滿足你健身祛病、彌補心靈創傷的需求,引誘人們加入。待入其圈套後,就控制你的精神,使你對李洪志不得有半點懷疑,死心塌地的跟他走。三是嚇。李洪志以“末日說”、“地球爆炸說”、“形神俱滅說”恐嚇其信徒,令信徒終日處於極度憂慮、恐怖的幻覺之中。
巧立名目斂財
千方百計榨取信徒的錢財,是一切邪教的共同特點。美國“人民聖殿教”的教主吉姆•瓊斯要求信徒將收入的25%上繳,其個人存款竟高達1500萬美元。“奧姆真理教”的教主麻原彰晃更是一個騙錢斂財的吸血鬼、暴發戶。最初,李洪志在大陸家裡的桌子上放著一個“功德箱”。後來,李洪志名氣大了,開始開班授徒了,賺錢的胃口更大了:他開班“傳授”神功,一張“聽課證”就賣人民幣50多元。
通過學員銷售出版物獲暴利,是李洪志最得意的一種斂財手段。從1992年開始,李洪志就僱人將自己的邪說編製成各種形式的出版物,在中國各地非法製作和出售。截至1999年底,已查明的以“法輪大法研究會”的名義向全中國“法輪功”組織發行和“法輪功”企業經營的書籍達1057萬冊、錄影帶製品500萬盒、圖片129萬張(幅),總銷售額達1.61億元,獲利4100萬元,這是十幾年前統計的,不包括近年來在國外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