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局將業務委辦,當然有其自認合理的理由,可是其中絕對令人咋舌,而且會認為匪夷所思。就以一筆一百萬元委辦費為例,社會局的說明,竟然是『委託大專院校或民間機構辦理社區保母系統管理費』,還有『委託辦理坐月子人員服務培訓課程』、『委託民間團體辦理弱勢家庭兒童少年社區照顧服務』。
委辦還補助訓練費
至於兒童福利相關的委辦費自然不在少數,超過一千兩百萬元,其中九十萬元是用在『委託民間機構辦理寄養家庭訓練、聯誼、表揚』,當然少不了少年寄養服務的行政費用。
社會局已經將委辦費利用到淋漓盡致的程度,就連新移民課程及活動都委託辦理,雖然只有四十萬元,但是對於目前捉襟見肘的財政困境來說,難道不應節省。但是社會局長張乃千不但不節省,而且更變本加厲,以八十三萬三千元的委辦費,用於『委託民間辦理女性圖書史料室專案人員人事費』,甚至以五十六萬元辦理『委託辦理性騷擾個案服務及活動』。
最令人迷惑的,就是社會局業務本身已經包羅萬象,可是局長張乃千卻還要複雜化,以各式各樣名義編列預算,可能就是希望達到「委辦」目的,像是兒童及少年中途之家,就取了小星星之家、榮耀之家的名稱,花費了七十五萬元的經管費用,另外還有陽光家園、康乃馨之家、安琪兒家園等各種名稱,讓議員在審查預算時頓生無從下手之感,因為議員搞不清張乃千的葫蘆裡裝了甚麼藥?
福利超好康
或許張乃千可以申辯,社會局只負責政策制定,沒有人手直接辦理業務,所以才將大部分業務委辦,可是社會局直屬單位的長青綜合服務中心已經是直接執行業務的單位,竟然仍然列了許多委辦業務,其中最荒唐之處,就是編列一千九百一十七萬兩千零五十八元委辦費,其中第一個工作就是『委託民間機構辦理老人研究發展中心』,經費七十五萬元。當然,委辦費中一定少不了的人事及勞健保、勞退補助費也編列在長青中心的預算中,甚至還比社會局更『好康』,因為長青中心以五十一萬兩千三百二十八元,委託民間團體辦理老人照顧管理服務等專案,還額外給了行政補助費。至於委託民間團體辦理文康巡迴服務車,其中的相關稅費、保險費、汽油費、養護費,以及巡迴車的配置設備修護費,加上一般事務費、專案人員工作費、勞健保及勞退金機關補助費,長青中心考慮周到,一共給了八十三萬六千元。
專款未用在殘障救助
但是,從彩券盈餘竟然不專款專用,更可以說明張乃千的膽大妄為,因為彩券盈餘的用途,竟然出現『二代希望工程』,但是二代希望工程早已由勞動部的就業安定基金撥款補助,為何還再由彩券盈餘挪用?
至於聘用、約僱人員薪資、超時工作報酬、加班費、獎金、退休撫恤金,甚至還有福利費,都由彩券盈餘支付,更是明目張膽地列印在預算書上。究竟,彩券盈餘應該用在殘障救助,還是用於委辦業務?在張乃千的眼中,顯然社會團體能夠拿到委辦費,要比殘障救助還要優先。 ●喬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