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公益彩券經銷商遴選及管理要點」規定,經銷證不得轉讓、設質或出借他人。弱勢者被當人頭後,如果被發現補助將被取消,還要繳彩券收入而衍生的營業稅和所得稅,可說得不償失。
中信銀在各地派有稽查員
但是,上有政策下有對策,中信銀在各地都派有稽查員,因為長達10年的經營權,每家投注站都與管轄內的稽查員熟識,稽查員都會先通知投注站何時要去稽查,投注站就會叫原經銷商人頭到店內坐陣,等候稽查員上門稽核,所以租牌費都以月付,就是為了約束人頭有義務隨傳隨到。公益彩券管轄權在中央,所以市議員林武忠的質詢及市政府的答詢要調查,原則上都是在作秀,即使調查後都只能將事實轉給中央處哩,因為管轄權在中央,地方政府只有狗吠火車的分,更何況經營權由民間標得,中央政府財政部只能站在輔導的角色,實際運作操作者是中國信託,財政部只能監督,因為政府收了10年經營權的權利金。
所有的亂象就從經銷商中籤公佈後,現有經銷商有7成未中籤,在需大於供的情況下,掮客出現了。需要經銷證的投注站就透過「彩券公會」、「殘障人協會」、刮刮樂經銷商、民代…等管道找經銷證,據高雄市彩券販賣人員職業工會林理事長表示,搶經銷證行動大至分三階段:
搶牌三階段
第一階段為7月23日至7月底,一張行情大約8000至10000元,工會與殘障人協會有鑑於上次經驗,為了讓大家不要惡性競爭,喊出統一行情月租牌費10000元,但是難擋缺牌的搶證情形。
8月至9月底則進入第二階段,此時出現掮客,幫忙供需雙方談判,行情不一而足,有的掮客只要談成,要先拿5萬、10萬權利金,甚至也有喊到30萬至50萬元的行情,原則上這都是拉抬,非財團的投注站根本無利潤,月租費則喊到20000元,此時需求者已完全無利潤可言,很多現有未中籤銷商就心存觀望甚至打退堂鼓,但是據側面了解,要釋出經銷證者大都摩合成功。
第三階段則是10月開始,新中籤者想自己經營,就要開始找店面設點,地點決定後,相關的店面及裝潢就要報給中信銀每區的稽查員來看,合格後就開始裝潢,但是在找點的過程,新經營者當然要避開財團的投注站,因為新開業者如果設點在財團附近,那鐵定業績不好,而中信銀又規定每月營業額至少40萬以上,連續三個月未達目標則撤銷經營資格,在種種壓力下,新中籤者可能知難而退,還是想當二房東比較輕鬆,因此又有新經銷證釋出,當然也是找上工會、協會的線處理,此時優勢應該屬於缺經銷證者,但是因為「供」實在太少,只要有證照還是大家搶,反而讓掮客從中獲利。
刮刮樂曾爆發刑案
本刊記者採訪披露的事實只是皮毛,很多事實無法一一揭開,例如:刮刮樂的批發也有內幕,有人就專門看準時機,囤積居奇,當投注站內無刮刮樂賣時,他就上門兜售,而且是高於行情的價格出售,有的投注站為了讓消費者上門有得買,忍痛犧牲甚至無利潤也要買來擺在架上賣,這種情況經常發生,而刮刮樂也發生刮過的摃龜刮刮樂再流入市面販售的刑案,中信銀恐怕也管不著,本刊呼籲權責單位,好好再檢討相關制度,讓台灣的公益彩券制度更完善,尤其是最令人詬病的現象:開完獎後,賣出頭獎的投注站竟然無法從電腦連線中得知,在科技進步的現代,真的是一大諷刺。●影武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