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從批露「屏東教育界怪事」後,來自各方聲浪 不斷湧入,尤其以教育界為甚。 很多教育工作者相當不滿指出,這怪老經常性打 探許多陳年過往舊事,追問私人下班後的事也與教 育無關的事件,且當事者還在教育界工作,有些是 年少輕狂,有些早已改善過錯,但經由有心人口述, 怪老就有辦法寫出故事,譏諷、嘲笑、指責。
不查證或訪談
但明明知道當事者是誰,怪老不查證或訪談,也 沒有當事者任何照片或影像來舉證,硬搬上放檯面, 利用媒體,大大嘲笑與要求人家下台或要有關單位 調查。 怪老作風就是與我觀念不和,或我罵誰卻有人跳 出來捍衛或否認,會疾言厲色罵對方一頓,說你不 懂啦,這人有多壞多惡劣,若要他提出證據,他會 說,我需要什麼證據,他就是壞等等。
要求擔任校長 遴選委員
相當囂張跋 扈完全失 去媒體應 盡查證義務 原則,常常就已經畫好靶, 再來找開槍,是說什麼就是什麼, 鬥雞個性讓許多教育工作者唯恐閃避不及。利用 媒體公器當私人剷除異己工具,更把教育界當禁臠 唯我獨尊。 為什麼怪老熱愛關心教育這塊,尤其對校長的部 分? 還毛遂自薦要求擔任校長遴選委員,更狂言: 阿猴教育界都沒有人了嗎? 好像只有他夠格當遴選 委員,整天吹捧高層跟教育處長,希望撈個遴選委 員來當,但他真的懂什麼是好人才、好校長嗎?
怪老『疑似』違法募款
他文章中百分之70-80 到跟校長息息相關,校長 有沒有跟自己妻子吃威爾鋼、校長丟公文、校長去唱 歌、校長酒駕冒名頂替、校長有沒有翹班……等等。 研究了相關文章與網頁,都沒有能佐證的證據與圖片 外,卻發現令人驚訝情事,怪老『疑似』有違法募款 與『違法吸金』及逃漏稅之大問題。
依規不能對外徵求捐款
現行公益募款規定發起單位應為: 公立學校、行 政法人、財團法人、公益性社團法人。而發起目的: 須為不特定多數人的利益才可發起募款,為單一個案 如某罕病兒、某弱勢家庭等募款都禁止。在程序上: 須事先準備募款計劃書報請主管機關申請許可,募款 結束後須公告及公開徵信,並把明細和成果報告主管 機關備查。怪老新聞網頁最底下有個「小額贊助」欄, 但這是個對外招攬廣告的媒體,也是公司行號,是營 利單位,依規定不能對外公開徵求任何捐款。
可索取「發票」
在捐款贊助網頁上印著《南台灣多媒體資訊社是 正式登記有案之行號,贊助其發行的阿猴新聞網、大 高雄新聞網,可索取「發票」)。
只有申請「收據」
根據向財政部稅務入口網查證「南台灣多媒體資 訊社」統一編號為09140143,輸出結果為「無統一 發票資訊」,這代表著這資訊社只有申請「收據」, 而沒有「發票」,但網頁上清清楚楚寫著可索取「發 票」! 這明顯欺騙善意的捐款人,是否構成刑法上詐欺 之嫌? 稅法亦規定而有所得即須繳稅,捐款所得繳 稅了嗎? 已『涉嫌違法逃漏稅』?
還歡迎檢舉
怪老說:《阿猴雖沒經濟來源,也〈沒向外界進 行募款〉,更沒有民代配合款的奧援…,》《…阿 猴網『絕不假借第四權的力量撈取不義之財或什麼 的』,如閣下您發現了,請向縣府承辦人、政風單 位或檢調機關檢舉,把阿猴網或怪老我打爛、打臭、 打到永遠不得超生為止》。
「明明」在說謊
怪老難道是公務員? 除了檢調機關外,前二種怪 老都不適用,唬人嗎? 如果配合有心人,就是洗錢 的好方式。這叫沒向外界進行募款?「明明」你說謊 了! 要不要學周處除第三害呢?
校長為「自保」示善意?
怪老的新聞網點閱率也將近兩千萬筆,強大威力 應達到最大效益,鐵收不少錢,除了能轉帳捐款外, 怪老愛去學校走動,相信有更多校長為了「自保」與 輸出善意,當面捐款者應也不少? 這可是不入帳的黑 數,難怪70 幾歲高齡樂此不疲,原來有錢收的!
「收據」不能抵稅或報帳
同理可證,直指有人藉阿猴「威力」去恐嚇校長 ? 所以這威力絕對能收了很多與沒有申報及該繳稅的 錢? 因此才嚴禁別人使用吧。有校長抱怨捐款後隔許 久才拿到「收據」,根本不是發票,不能抵稅或報帳, 好像有被欺騙的感覺。錢也不知道花去哪,而說好的 發票呢? 原來小額捐款真是門好生意。
是捐款還是「保護費」?
設想,目標市場這麼明確,校長收入又不低,小 額捐款應不是問題,但如果被校長當成「保護費」來 看,是項划算投資,而拿人手短對不? 但是不是「保 護費」? 只能看怪老先生自己定義了! 難怪要貶低他人而自薦當校長遴選委員,是有其 目的,明明不說但明明知道好處在哪,不然明明賢昆 仲如何把新聞網做大跟交棒? 沒有收入利益好處怎 會把少主拉進來,而踢掉外人呢? 或許邏輯就這麼簡 單。原來說人是非者,便是是非人。盧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