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縣政府文化處驚傳包商 請款慢半拍,延宕2至3 付款,包商必須先墊付員工薪水及機具設備,由於承包商都是中小型企業,財力有限,被鉅額周轉金壓得喘不過氣來,造成民怨。
廠商請款遭到延宕
據了解,屏東縣政府文化處內有承辦清潔、園藝招標驗收廠商采虹企業行,因清潔園藝工作與廠商認知標準不一,造成廠商收到工程款延宕兩、三個月,迭有怨言。 廠商采虹企業行表示,很多同業都不敢做縣府文化處的工程及維修,依據承辦人李國輝表示,102年有六家廠商參與投標,由采虹企業行得標,第一年雙方合作愉快縣府撥款正常;到了103年只有采虹企業行投標,采虹企業行在園藝工作方面有轉包給小包商,在修剪花木做得就比較不落實。 承辦人李國輝表示,有向采虹企業行反應要換園藝剪修人員,但采虹企業行繼續僱請這批工人,造成每期工作作得沒有前一期的好,每每被查驗人員退件。從簽呈到清潔工作完工、驗收後,即要求廠商開立發票、再經檢核完成,簽呈到主計審計,問題出在如果其中有一關有意見,公文往返流程曠日廢時,等到放款幾乎都約兩、三個月,並非文化處故意刁難撥款日期。
公文流程慢半拍
因此,承辦人李國輝也希望縣府各相關單位要注意廠商請款日期,縮短跑公文流程,讓縣府駐外單位在撥款給廠商不致於拖太久。 屏東縣政府文化處藝文推廣科約聘員工李國輝,負責招標發包文化處房涉及外圍花樹美化剪修工作,由於雙方對於剪修清潔是否乾淨完工認定標準不一,廠商采虹企業行常常被承辦人李國輝行文依契約條文逾期或修剪不合格、廁所清潔工作沒掃乾淨為由要求改善,造成廠商做完每一期工作都延宕;由於文化處屬於縣政府外圍局處,檢送公文流程比一般局處慢,再加上「各局處橫向聯繫不佳」,使得廠商收到工程款都需要兩、三個月之久,而廠商僱請工人清掃修剪樹木是給付月薪,廠商因縣府工程款的延宕常常資金周轉困難需代墊工人薪資,廠商向縣府縣長室反應,經協調雙方願意就標準問題雙向溝通。
雙方溝通化解誤會
日前雙方溝通由文化處副處長曾龍陽與采虹企業行開會協調,先對於樹木花木修剪、清 潔工作的標準有共同認定,其次就是文化處必須解決掉「局處橫向聯繫」的問題,縣府文化處應該與相關局處室「橫向聯繫」、「簡化流程SOP」,才不會再發生縣府承包商申請工程款項被延宕兩三個月的問題,經記者瞭解其他縣府外圍局處沒有這種情形,只有文化處發生這樣的問題,縣府文化處是否該檢討檢討!●沈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