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會館在二十多年前,是當年由潮州農會以興建農民休閒中心名義投下五、六億元興建,因為,蓋在屏鵝公路上,又是進入墾丁門戶前,倚山傍海,視野甚美,在國內確實罕見,但外部建築完成後,農會內部有異見,無力進一步完成內部裝潢,原來總幹事撒手人寰後,這幢傲然屹立於墾丁門戶的龐然建物便荒廢下來,由於它的地理位置佳,發展潛力十足,尤其,這些年來來台觀光旅客受陸客開放來台觀光刺激,已破千萬人,因此,財團看上了這裏,覬覦這裡的發展條件,認為有利可圖。
財團取得經營權
但H會館本身是坐落在山坡林地,只限於農民休閒用途,這也是當年農會因無法對外招徠觀光客,擔心營運困難,遲遲未再投資設備對外營運的原因,但財團卻胸有成竹,他們向農會取得經營權,於是投下大量資金,據說,光是種植的樹木便花了龐大巨資,而經過整修裝潢後,被打造成國際五星級標準。
儘管是「借殼上市」, 但H會館本身受限農民休閒用途,萬變不離其宗,營運型態是不可能改變,既使財大氣粗,也沒轍,但業者不管,也不在乎。
正因為H會館太招搖了,是否同行相忌,或是有人「路見不平,氣死閒人」出面舉發,當然,其間有人是氣不過H會館明明不可接受非農民身份觀光客,卻為所欲為,主管官員遲遲未過問,一紙一紙的檢舉入了地方政府,也送入了檢調單位,也許,問題扯大了,據說,有涉及官箴個人行為,地方政府才依法出面取締,打開始是開罰卅五萬元,這個數字不少,但對H會館這個日進斗金的業者,似乎不算什麼。
不可接受非農民觀光客進住
眼前的事實是,開罰了,仍然照常營業,進一步勒令停業了,還是照常營業。
照這種情形看,業者是「吃了秤鉈,鐵了心」,頭都洗了,只好理下去了,當然,對商人而言「賠錢生意沒人幹,殺頭卻會賺錢生意有人做」,從這個理路摸索下去,H會館投下龐大資金不繼續營業行嗎?何況,內部員工不少,也只有硬著頭撐下去了,他們大概也想到,如悠活都有辦法「違法變合法」了,H會館為什麼不可依法泡製,有樣學樣。
H會館對外強調,他們已依法提出訴願,透過行政訴願程序解套,因此,照常營業是唯一選項,他們自圓其說,在營運中也提供農民產銷、教育、銷售平台,儘量配合農民服務休閒中心的要求,此外,對客人入住有消費,分辨農民身份有其困難,這是他們的難處,至於,所謂農民休閒教育中心的特定營運型態,政府缺少相關管理辦法,依「發展觀光條例」開罰,難以接受。
未執行斷水斷電
雖然H會館有一套理由,但似是而非,其違反做為「農民教育中心」,這是當年農委會之所以核准農會興建的理由,白紙黑字很清楚,對外公開招攬中外觀光客就是與法不合。
問題是,既然已勒令停業了,卻仍然照常營業,主管單位卻未進一步以公權力加以制裁,放任公權力被糟蹋,這就 不對,其實斷水斷電不都是綠色執政司空見慣的手法,何不加以運用,如此才能發揮公權力效應,否則,開罰不理,連勒令停業也不理,業者有恃無恐,不就是在給縣府官員「漏氣步盡展」嗎?這也是外界對官員是否和H會館「通有無」流言蜚語,難以遏止的原因。●林芝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