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呼萬喚始出來!柯文哲上任5個月,針對前台北市長馬英九、郝龍斌任內的重大BOT案,設立廉政委員會追查,其中大巨蛋報告出爐,5/8下午公佈六十頁、約三萬字的第一階段調查結果,並附上至少超過三十六件證物。
台北市廉政委員會的大巨蛋報告,建議北市府將當時的馬英九市長、及甄審議約主席李述德,移送特偵組偵辦,廉政委員鄭文龍表示,市府圖利遠雄非常嚴重,遠雄在甄審過程,不當接觸、關說,讓甄審過程不公,建議市府可以依「政府採購法」,解除與遠雄合約。
建議解除合約
廉政委員鄭文龍說,廉政委員調查,遠雄在甄審過程,有廠商不當污染、接觸、關說的情形,甄審過程不公平,北市府基於廉政委員的調查,因甄審程序不公,建議市府可以適當依照「政府採購法」五十條及行政程序法相關規定,解除與遠雄大巨蛋的合約。
廉政委員鄭文龍說,廉政委員也調查大巨蛋爭議,遠雄圖利的金額,依照遠雄估計的獲利報告,2006年獲利報告寫1169億元,儘管郝前市長時代因設計變更砍掉一點,獲利還有約945億元,廉委認為,遠雄要賺一千多億元,原本該給市府的權利金,馬市府卻將權利金自己砍到零,尤其依據遠雄的報告書自己提到,遠雄五十年營業額可以達兩千八百多億元,市府自己砍掉二十八億元權利金,這是重大違法圖利,檢調應該介入偵辦。
馬前市長確定移送,他恐怕難逃刑責,因為根據2004年9月23日的議約音檔確認,訂下零權利金是9月20日馬趙密會決定的,律師認為罪證確鑿,馬英九涉嫌圖利罪,可判5年以上有期徒刑,除非主張精神喪失,否則很難脫身。
錄音檔成鐵證
記者提問,馬總統充耳不聞,但台北市廉政委員會大巨蛋調查報告出爐,馬前市長恐怕很難再置身事外,因為報告指出,前財政局長李述德在2004年9月23日的大巨蛋議約會議中說:2004年9月20日馬英九跟趙藤雄密會,喬定零權利金,這段話就是鐵證,涉嫌圖利。
律師黃帝穎認為,曾經當過法務部長的馬英九,不會不知道促參法及台北市公告須知規定,必須由申請人提出營運權利金按百分比計收,所以,訂下零權利金,涉嫌貪污治罪條例第六條公務員圖利罪,可處5年以上有期徒刑,如果收受不法利益,涉嫌收賄罪,可判7年甚至無期徒刑,律師推測,馬英九想脫罪,可能要主張議約當時精神喪失,或是推給李述德。
律師黃帝穎:「地上轉租的讓利,或是對於附屬事業的讓利等等,這部分因為行為主體是李述德,所以他的刑責有可能會推給李述德,但是在營運權利金的部分,因為馬英九的行為比較清楚了,所以馬前市長在營運權利金這一塊,他的刑責要自己扛。」
馬總統表示「強烈遺憾」
面對爭議,總統府發出新聞稿,馬總統表示「強烈遺憾」,強調擔任台北市長時,不曾圖利任何廠商。另外,總統府發言人陳以信也批評,體制外的廉政會非要移送檢調,是逾越體制「違法濫權」,根本是「先射箭再畫靶」,刻意「政治迫害」入人於罪。全然不曾考慮政治迴避,以致調查過程被外界質疑是「政治辦案」。
尤其廉委會一位曾是扁案律師,一位曾是謝長廷助理,一位曾是陳菊辦公室主任,調查結果給人高度政治聯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