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檢方否認同一天送出執行傳票,而是在宣判第二天的六月二十一日通知執行入獄時間,但是,包括蕭裕正在內一共三人接到的傳票日期都是六月二十日。
雖然蕭裕正等三人沒有收到判決書,卻先接獲入獄通知,檢方卻強調,在宣判日同一天就收到最高法院的判決書,不過,高雄檢察署承認判決書是以傳真方式,由台北最高法院傳真到高雄檢察署。不過,究竟是最高法院主動傳真判決書,或是高雄檢察署自動索取然後傳真,檢方語焉不詳。
幕後有藏鏡人政治介入?
至於為何迅速送出執行傳票?檢方解釋,完全是看案件大小來決定送達傳票的時間,同時,為確保送達傳票,才會交由警察局送達。
檢方的快速確實,的確引起當事人狐疑,認為是幕後藏鏡人的政治介入,才指示高雄檢察署趕快處理蕭裕正,不過,檢方否認幕後因素,強調依照法律規定,只要判決後就可以執行入獄事情。高雄檢察署特別強調,凡是社會矚目,必須確保執行的案件都依照法務部的規範,迅速通知當事人到案執行。
至於迅速執行的規範標準,檢方解釋,具有知名度且重大的案件都會快速執行。高雄檢察署甚至以朱安雄偷渡出境而讓檢方受到責難的事情為例,認為蕭裕正具有知名度,所以才要迅速通知當事人到檢察署執行入獄。
但是蕭裕正認為,沒有收到判決書,檢方卻一天就送達迅速發監執行,違背訴訟程序合理性,將與律師提再審或非常上訴。
司法界人士認為違背常理
司法界人士也認為蕭裕正的遭遇很違背常理,尤其逃亡的可能性很低,高雄檢察署的動作,完全不符合檢方處理案件的比例原則,而且在接到判決書後兩個月才入獄,也大有人在,現在很急迫地要把蕭裕正關起來,很容易讓人聯想到事出有因,懷疑幕後藏鏡人在導演入獄劇情。
蕭裕正說:『至少要等我看過判決書,給我申請非常上訴、再審的機會,然後把我關進去,才能令人心服。』他表示,如果在接到判決書前就被關進去,就完全無法根據判決書去找對當事人有利的證據。換句話說,蕭裕正認為高雄檢察署已經完全不顧程序正義,才讓他合理懷疑馬英九迫不急待的抓人,後面一隻黑手在指導高雄檢察署。
如果驗證檢方的反應,的確很容易讓人聯想到藏鏡人,因為檢察官一直不願意正面說清楚急迫的原因,反而一再強調必須要問高雄檢察署襄閱檢察官以上層級的長官。
就算是沒有黑手,蕭裕正認為馬英九就更要檢討台灣的司法制度,因為從他的遭遇,說明檢察官已經是『愛怎麼做,就怎麼做』,一點都不尊重人民的權利。
至於檢方將他比擬為朱安雄,更讓蕭裕正啼笑皆非。蕭裕正說,所有身家財產都在台灣,有沒有像朱安雄一樣,在海外有幾百億元的財產,因此蕭裕正反
問:『我要跑哪裡去?』
綠委聲援 入獄就延期
在檢方迫不急待要關人後,蕭裕正當然動用他的政治關係,於是民進黨立委一字排開,不但替蕭裕正喊冤,也為檢方不尋常的動作,反證為政治迫害。可能是立委出面,讓檢方感受到壓力,於是不但蕭裕正入獄延期,就連同案被告也一併順延關押日期,顯然,檢方的確可以隨心所欲的安排入獄日期,如此的司法制度,難怪讓蕭裕正不服氣。 ●喬偉